关于印发《青龙山镇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与纪律要求》的通知
青党发﹝2022﹞32号
各党支部:
现将《青龙山镇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与纪律要求》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执行。
中共青龙山镇委员会
2022年6月10日
青龙山镇村务监督委员会
工作职责与纪律要求
为进一步提升青龙山镇社会治理水平,使村级事务民主决策公开化、透明化、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结合全镇实际,现制定青龙山镇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与纪律要求:
一、职责权限
青龙山镇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需履行以下职责:
(一)列席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村民代表会议和村“两委”联席会议等,了解掌握情况,并对村两委议事决策过程进行监督并及时纠正问题。
(二)对村民反映强烈的村务、财务问题进行质询,并要求组织相关层面会议向村民作出说明。
(三)对民主理财和村务公开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审核。
(四)向村“两委”提出村务管理建议,必要时可向镇党委和政府提出建议。
(五)主持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村民委员会成员以及由村民或村集体承担误工补贴的聘用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二、监督内容
村务监督委员会要紧密结合村情实际,重点加强以下方面的监督:
(一)村务决策和公开情况
主要是村务决策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村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
(二)村级财产管理情况
主要是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代行管理的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村级其他财务管理情况,是否按照《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三)村工程项目建设情况
主要是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工程项目立项、招投标、预决算、建设施工、质量验收情况。
(四)惠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主要是支农、惠农和扶贫资金使用、各项农业补贴资金发放、农村社会救助资金申请和发放等情况。
(五)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情况
主要是建设文明乡风、创建文明村镇、推动移风易俗,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执行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等情况。
(六)其他应当监督的事项
三、工作方式
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按照以下方式实施监督:
(一)收集意见
根据镇党委和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和村级决定的重大事项,通过接待村民来访、入户走访等形式广泛收集意见建议,确定监督事项。
(二)提出建议
围绕监督事项,及时向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反映收集到的意见,提出工作建议。
(三)监督落实
对监督事项进行及时监督,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对发现的涉嫌贪腐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等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向村党支部或镇党委、政府或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四、工作纪律
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要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开展工作,不直接参与具体村务决策和管理,不干预村“两委”日常工作。
五、管理考核
(一)工作报酬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因工作需要发生误工时,给予一定的误工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本村“两委”及村民代表会议自行议定(建议100-150元/日)。
(二)考核评价
镇党委结合对各村的实绩考核,同步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并做出考核评价。
(三)奖励惩戒
对考核优秀的村务监督委员会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认真履职的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履职不力、发生违纪违法行为被查处等,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免去其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