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社区)“幸福家园”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22-06-22 浏览次数:165

(社区)幸福家园监督

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1做好“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实施的相关事宜;

2、根据村(居)民实际需要,通过项目管理平台票决,为村(社区)发起众筹项目;并对线下非定向捐赠的资金与物资使用进行票决;

3、监督项目实施情况与资金使用情况;

4、监督募集款物和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

5、监督与“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相关的其他工作;

6、在旗、乡、村(社区)慈善组织的指导下认领本村社冠名慈善互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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