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旗农业用水整改提升暨河长制工作推进会召开

发布日期:2022-06-10 浏览次数:109

6月9日,全旗农业用水整改提升暨河长制工作推进会在旗宾馆召开,旗委常委、旗人民政府副旗长韩占峰出席并讲话,各苏木乡镇场党政主要领导、分管副职、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主任,旗水务局、国有林场、农业种子繁育中心、种畜繁育中心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会上,解读了《奈曼旗农业用水整治方案》,传达了《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西辽河流域水资源管控措施的通知>》和关于河长制相关文件精神,并对各苏木乡镇场农业用水统计情况进行了说明,就下一步全旗农业用水整改提升暨河长制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韩占峰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履职尽责,强化工作落实,认真研究落实农业用取水整改提升工作,明确责任人,成立专班,按照方案的时间节点,统筹推进,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刚性约束,按照以水定地的原则,根据地下水管控指标合理确定辖区农业灌溉面积。加快推进我旗农业取用水整治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各项整改任务。要严格取水许可管理,从严审批新增取水许可,切实从源头把好节水关。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接近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或限制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强化取水许可监管,依法查处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等行为。

韩占峰强调,要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各级河长要根据自己职责开展巡河工作,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旗河长制办公室要联合旗公安、生态、自然资源、林草、农科等部门,加大对河道乱占、乱采、乱堆、乱建河湖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格河湖水域岸线管理,常态化开展河道清“四乱”。各苏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局,要抓紧对妨碍行洪及侵害河湖问题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依法履行行政处罚程序,坚决做到应拆尽拆、能拆则拆,不能立即拆除的要逐一提出整改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判解决,强力推进违法图斑整治。要充分利用网络、微信公众平台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加强宣传引导,增强社会与公众保护河湖的意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同时积极配合旗水务局做好河湖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

信息来源:奈曼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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