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通辽市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通辽市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提升预决算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内财监〔2022〕55号)等要求,在充分征求局内科室、市本级部门(单位)和旗县市区财政局意见的基础上,反复讨论形成了《通辽市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制定依据
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财办发〔2019〕77号)《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21〕29号)以及《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内财监〔2022〕55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八章二十四条,主要内容包括:总则、职责分工、公开时间、公开内容、公开方式、涉密事项、保障措施、附则。
第一章:总则。说明了《办法》制定的目的和依据,明确了预决算公开的原则和基本要求。
第二章:职责分工。明确了财政部门内部以及预算部门和单位工作分工。
第三章:公开时间。明确了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单位预决算等公开的时间。
第四章:公开内容。明确了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应予以公开的具体内容。
第五章:公开方式。主要说明了预决算公开的渠道和具体要求。
第六章:涉密事项。主要对涉密内容做了具体规定。
第七章:保障措施。对财政部门具体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要求。
第八章:附则。规定了《办法》的实施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