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助力奈曼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22-06-07 浏览次数:79

营商环境是市场经济的培育之土,是市场主体的生命之氧,只有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才能真正解放生产力、提高竞争力。为严格贯彻落实全旗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 奈曼旗财政局以深化政府采购改革为契机,优化提升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为抓手,结合本部门职能职责,努力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多措并举促进奈曼旗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优化提升,不断提高政府采购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全面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一是实现政府采购“一张网”管理,横向打通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与预算管理、国库支付系统,纵向打通上下级政府采购系统,实现政府采购工作网络化、标准化、电子化运行和上下级政府采购信息系统全方位的一体化管理。二是推进电子化交易平台建设,实现采购预算、采购计划、项目评审、合同签订、履约验收、资金支付等政府采购全周期、全过程电子化管理。三是健全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和共享机制,加强社会监督,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为主体,推进采购需求、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全流程信息公开,打造阳光采购。

清理各类阻碍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壁垒门槛。一是清理预算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的规定和做法,清除政府采购领域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的行为。二是进一步清理各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设置的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

简化健全政府采购程序机制。一是简化对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持续推进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对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中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改为承诺函形式,承诺函随中标、成交公告一并公示。二是对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已出具委托书的,不得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亲自领取采购文件或到场参加开标、谈判等。三是对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

实施采购意向公开,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奈曼旗政府采购活动全面实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由各级预算单位在采购活动前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公开采购意向,做到采购内容规范全面、采购意向清晰完整,同时保证公开时间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以便供应商提前了解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做好参与采购活动的准备工作。

强化监管服务,畅通政府采购救助渠道,提高政府采购满意度。一是公布监督举报及投诉电话及邮箱,保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依规做好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工作,及时处理政府采购投诉事项,并将投诉事项相关信息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登记并同时将处理结果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开。对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并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营造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差距就是动力,榜样就是力量,优化营商环境永远在路上。奈曼旗财政局将继续深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潜力,持续提升政府采购全生命周期管理实效,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信息来源:奈曼旗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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