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红霞同志任奈曼旗人民法院代院长

发布日期:2021-11-26 浏览次数:91

11月26日上午,奈曼旗召开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决定任命王红霞同志为奈曼旗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决定王红霞同志代理奈曼旗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王红霞在供职发言中表示:对组织的重托和厚爱,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一定会倍加珍惜,忠诚履职,不负组织的信任和重托。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坚定不移促公正。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意识,以公正高效的审判执行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   

三是清正廉洁带队伍。坚持政治忠诚的目标导向,着力加强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法院班子决策部署能力和水平。

四是自觉主动受监督。不断增强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以公开透明的司法活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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