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全区和全市统一部署,为严厉打击欺诈老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深入整治规范涉老领域行业乱象,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的“养老钱”,我旗从4月下旬至10月底集中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为方便群众反映问题线索,现将举报内容和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设置陷阱,诱导消费,实施诈骗的违法犯罪行为。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
(一)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涉诈问题;
(二)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诱骗老年人以“办卡”“充值”“投资"等形式预交高额费用,以及其他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问题;
(三)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以及其他涉及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违规建设项目的涉诈问题;
(四)商品住房销售中以“老年社区”“老年公寓”“养老基地”“养老山庄”等“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诱骗老年人购买等涉诈问题;
(五)打着“老年旅游”等幌子,用“免费旅游”“储值投资”“消费返利”等方式诱骗老年人预交高额费用,以及其他老年人旅游领域涉诈问题;
(六)打着“文化艺术品交易”等幌子,用无实物交割、固定利息返现、承诺代销、约定回购等方式诱骗老年人投资,以及其他涉老艺术品经营领域涉诈问题;
(七)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涉诈问题;
(八)以涉老“食品”“保健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制售伪劣商品等涉诈问题;
(九)打着投资“养老项目”等旗号,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的对象吸收资金,诱骗公众特别是老年人“投资”“理财”等涉诈问题;
(十)打着“以房养老”等旗号,诱骗老年人抵押自己房屋,再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老年人房屋等违法犯罪问题;
(十一)以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的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违法犯罪问题;
(十二)假借“养老”之名实施犯罪、骗取公私财物的其他违法犯罪问题;
(十三)其他涉及养老诈骗的问题。
二、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
1、奈曼旗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0475-4211928
2、奈曼旗公安局:110或0475-4226327
3、奈曼旗人民法院:0475-4221074
4、奈曼旗人民检察院:0475-4222000
5、奈曼旗民政局:0475-4212782
6、奈曼旗市场监管局:0475-4210135
7、奈曼旗自然资源局:0475-4213968
8、奈曼旗卫健委:0475-2809888
(二)举报邮箱 870983534@qq.com
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此次专项行动,切实筑牢识骗防骗心理防线,踊跃举报涉老诈骗问题线索。我们将对举报人、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