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奈曼旗2022年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试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驻奈中区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我旗拟定于2022年1月14日进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具体考试安排如下:
一、考试人员范围
根据《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主体、人员基本信息录入及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奈依法治旗办发﹝2021﹞10号)的相关要求,由各行政执法部门及司法行政机关管理员录入一体化平台并通过审核,已经过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培训,未取得《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部门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二、考试的实施
(一)考试报名:由各行政执法部门管理员统一为本部门执法人员进行报名,报名通道开启时间将在“奈曼旗法制工作群”中进行通知,请随时关注。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本次考试地点设在奈曼旗民族职业中专,具体时间及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方式:考试采用在线网络考试方式,时间为60分钟。参考人员可通过“执法易通行”APP进行学习,并进行模拟考试。正式考试的题目均从题库中随机抽取。
(四)考试流程:1.为每位参考人员配备一台带有免驱动摄像头的台式电脑;2.在谷歌浏览器内登陆考试界面;3.考试过程中,系统随机不定时抓拍5张照片;4.考生提交试卷后,系统实时阅卷并显示考生成绩;5系统自动将考生成绩以及抓拍照片回传至执法证办理审核模块及行政执法考试模块。
(五)考试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需上交)、准考证一份参加考试。
三、考试的公示
司法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后,进入办理行政执法证件程序前,通过本级政府(司法行政机关)门户网站或者报纸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四、证件办理
各行政执法部门对考试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的行政执法人员,在平台内提交办证申请。经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逐级审核后,自治区司法厅为审核合格人员统一制证发证。
五、有关要求
一要严格落实责任,严肃工作纪律。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严肃考试及证件办理工作纪律,对行政执法部门弄虚作假,为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行政执法证件的,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要做细做实工作,确保工作成效。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督促行政执法人员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考试通过率,确保考试及发证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