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内人社办发{2020}57号文件,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中部分内容。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可进行失业登记。
1、劳动者持本人《就业失业登记证》前往常驻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填写《失业人员登记表》 一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
1、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养老保险补贴申领(4050补贴申领)
2、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3、城镇公益性岗位就业
社区网格员负责引导劳动者办理业务,熟悉《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公益岗报名的相关内容,可以清晰的给劳动者进行解答。
电话咨询:4217455(奈曼旗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