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办公室关于开展汛前检查工作 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24 浏览次数:204

奈汛办字〔2022〕2号

 

奈曼旗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办公室关于开展汛前检查工作

的通知》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旗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现将自治区防指办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汛前检查工作的通知》(内汛办明电〔2022〕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苏木乡镇(场街道)、旗防指各成员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立即根据检查项目清单开展自查、检查,自查、检查时要同步完善检查记录、整改台账等工作档案,并将本辖区、本领域汛前自查检查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及采取的措施)于5月18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旗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旗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将适时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各苏木乡镇场街道和相关部门自查、检查情况进行督导,同时充分做好迎接自治区汛前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联系人:李秀娟                电话:4226575

  箱:869228845@qq.com

 

附:内蒙古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汛前检查工作的通知

 

 

奈曼旗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10日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汛前检查工作的通知(3)(2).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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