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2022-02-15 浏览次数:110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三、收入总表

四、收支总表

五、项目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支出总表

十二、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内蒙古自治区奈曼旗人民法院是地方国家审判机关,对奈曼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部门主要职责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2、受理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再审案件。  

3、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4、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5、负责机关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培训,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工作。  

   6、管理本院的经费和物资装备。  

   7、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8、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一)奈曼旗人民法院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奈曼旗人民法院部门预算包括:奈曼旗人民法院本级预算。奈曼旗人民法院人员基本情况:奈曼旗人民法院核定编制104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96个,事业编制8个,年末实有在职人数240个,其中在编99人,聘用制人员41人。院内设9个部门: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法警队、政治处、办公室。派出人民法庭5个:八仙筒人民法庭、东明人民法庭、青龙山人民法庭、黄花塔拉人民法庭和治安人民法庭。

(二)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奈曼旗人民法院   单位性质: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3174.48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29.49万元,减少0.92%,减少主要是由于2022年度不再单独预算安排职工教育培训费

支出预算3174.48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29.49万元,减少0.92%,减少主要是由于因新冠肺炎疫情原因,职工外出培训减少,教育培训费用减少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3174.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74.48万元,占比 10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3174.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0.48万元,占比56.09%,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各项社保缴费、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等;项目支出1394.00万元,占比43.91%,主要用于案件审判、案件执行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3174.4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174.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2826.2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1.5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案件审判、案件执行活动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0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9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纳。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3.4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0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费缴纳。

4、住房保障支出126.6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0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08.9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7.22万元,增长14.98%,原因是2022年拟购置一辆执法执勤用车;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7.22万元,增长14.98%,原因是2022年拟购置一辆执法执勤用车。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接待费1.7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7.2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7.22万元,增长15.12%,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7.22万元,增长15.12%,原因是2022年拟购置一辆执法执勤用车。其中,公务用车购置27.2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7.22万元,增长100.00%,原因是2022年拟购置一辆执法执勤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0.00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2年,我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6.34万元,比上年减少19.56万元,减少8.66%主要原因是法官、法警及其他人员培训费用减少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资金72.22万元。其中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40.00万元,为车辆保险及加油服务;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32.22万元,具体为办公设备2.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27.22万元,司法警察设备3.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末,共有车辆23辆,全部为执法执勤公务用车。

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2022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3个,公开绩效目标3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970.00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岩妍    联系电话:0475-4221226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表11张,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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