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发布日期:2022-02-18 浏览次数:169

  2022年02月18日,在四楼成人阅览室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国家推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根据其功能定位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吸收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和公众参与管理。

国家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设施、捐赠产品等方式,参与提供公共文化服务。

国家倡导和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文化志愿服务。

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建立文化志愿服务机制,组织开展文化志愿服务活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文化志愿活动给予必要的指导和支持,并建立管理评价,教育培训和激励保障机制。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公共文化设施、文化产品、文化活动以及其他相关服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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