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司法局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全面修复净化
政治生态集中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通辽市委对开展以案促改的工作要求,根据旗委《奈曼旗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全面修复净化政治生态集中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奈党发〔2021〕8号),结合我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
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正确认识和把握管党治党规律,坚持思想建党、制度治党、纪律强党相结合,坚持修复政治生态、纠正错误心态、提振干部状态相统一,坚持以零容忍态度减存量遏增量和为实干清廉者担当相统筹,牢牢把握“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标本兼治、统筹严管厚爱”的工作原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着力净化、修复政治生态,实现发展态势焕然一新、营商环境脱胎换骨、干部作风务实担当、政治生态风清气正。
(二)工作目标
以案促改方面,坚持典型领改、逢案必改、全域促改、聚焦违纪违法案件,深入系统剖析研判,找准发案规律特点和问题根源,紧盯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下猛药治沉疴,坚决清理各类顽瘴痼疾,清除政治生态“污染源”。以案促建方面,坚持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聚焦重要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深入排查风险隐患,找准规范权力运行短板弱项,补齐制度机制漏洞,提升抓落实求实效的执行力,扎牢不能腐的制度笼子,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以案促治方面,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聚焦提升治理能力、实现高质量发展,推动重点领域管理改革和制度创新,完善监督体系,强化基层治理,转变工作作风,提振精神斗志,以整改实效推动工作水平全面提升,实现新的治理效能。
二、重点任务
(一)狠抓发展环境。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优化发展环境的决策部署,结合对照认领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对通辽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特别是涉及我旗事项,强力纠治作风顽疾,健全完善服务发展的制度体系,为群众提供规范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1.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强化依法行政,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不断推动“三项制度”精细化常态化。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全覆盖机制。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开展有针对性的案卷检查工作,针对苏木乡镇行政执法薄弱环节,推动规范执法,对综合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执法培训,清理行政执法主体。
牵头领导:王英杰
牵头部门:行政复议股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前
2.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为社会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加强金融等营商环境法律法规宣传;推进“万所联万会”活动深入开展,满足市场主体法律服务需求,积极主动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充分发挥好法律顾问的作用,全力为企业可持续发展防范化解各类法律风险,开辟各类绿色服务通道;支持引导法律服务机构为受疫情影响较大或面临危机困难的各类企业减免法律服务费用。
牵头领导:王英杰
牵头部门:法制股
配合部门:普法依法治理股、公证处、公共法律服务股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前
(二)狠抓司法行政队伍整治。以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法系统政治生态为总目标,统筹完善思想政治教育、纪法协同监管、风险排查防控、干部交流轮岗等制度体系,进一步筑牢政治忠诚根基,持续推进顽瘴痼疾整治,严查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切实推动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打造过硬司法铁军,为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3.开展违纪违法重大案件倒查。全面排查党的十九大以来我系统领导干部及政法干警被立案查处案件,配合旗纪委监委组织开展清除“污染源”行动,对违纪违法案件成立复查专班,建立个案台账,梳理每个案件应被处理但至今仍在岗在位人员,形成涉案人员名单,该追责的追责问责,该组织调整的调离岗位,确保司法办理到位、纪律处分到位、组织处理到位。
牵头领导:其木格
牵头部门:政治处
配合部门:社区矫正大队、基层股、公共法律服务股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4.开展司法行政机关政治督察。聚焦政法机关落实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开展政治督察,全面监督政法部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
牵头领导:其木格
牵头部门:政治处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5.开展司法行政队伍纪律作风督查巡查。聚焦转变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和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开展司法行政部门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全面监督政法部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司法惩戒、警务督察情况,惩治执法司法腐败问题情况。
牵头领导:其木格
牵头部门:政治处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6.配合旗政法委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执法检查。实行常态化案件评查。
牵头领导:王新华
牵头部门:法制股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7.完善一批权力监督制约制度。围绕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政法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政法干部监督管理、从优待警政策激励四个方面,把建章立制与提升治理能力统筹起来,把以案促改与从优待警统一起来,在落实好政治轮训、干警履职保护、政法机关领导干部及内设重要岗位交流轮岗、“三个规定”填报通报等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政法机关“一把手”责任清单、风险防控、干警违纪违法案例通报曝光、政法人才库等制度机制,着力解决“上级监督远、同级监督软、下级监督难”的问题。
牵头领导:其木格
牵头部门:政治处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二、实施步骤
严格按照全市开展以案促改全面修复净化政治生态集中专项行动“三个阶段、五个步骤”的要求统筹谋划,有序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上旬):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全系统以案促改全面修复净化政治生态集中专项行动动员会议,开展警示教育,打牢思想基础,营造浓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9月中旬至11月底):统筹推进五个步骤。一是精准筛选案例。主要围绕重点工作任务,重点筛选党的十九大以来查处的身边典型案例以及问责类案件开展以案促改。结合自身实际筛选局党组问责的案件和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案件,选取外地、外单位或本系统、同行业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以案促改。二是开展警示教育。结合自主筛选的典型案例,通过理论中心学习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编发警示教育资料、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灵活开展警示教育,增强教育实效。三是查摆剖析问题,各单位对照筛选出的典型案例,结合自身实际,从思想根源、制度漏洞、治理缺陷、监督缺失、干部作风等方面,认真查找存在问题,形成党组织和个人问题清单,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或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四是深化整改落实。各单位要对照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动态管理、对账销号,保证整改效果。针对查摆发现的普遍性突出问题,要强化整治措施,务求工作实效,整改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五是完善制度机制。各单位要把建章立制贯穿以案促改全过程,及时做好制度“废改立”工作,重点围绕“一把手”授权用权制权、优化营商环境、选人用人、案件查办、政法队伍整治等方面,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堵塞漏洞、补齐短板。认真落实制度执行责任制,强化制度执行力,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底前):积极做好旗委以案促改考核评价工作。对全系统以案促改工作进行“回头看”,总结工作成效,交流典型经验,推动以案促改常态化制度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系统党委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副局长和驻在纪检组长担任副组长和局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公证处主任委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治处负责日常工作,要建好以案促改工作台账。各级党委党委书记对本系统以案促改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和领域以案促改相关工作。
(二)强化统筹协调,形成推进合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
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加强沟通交流,推进工作开展,适时组织开展实地督导、现场办公,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汇报,工作堵点及时研究解决,确保各项重点任务有序向纵深推进。统筹做好组织协调、综合指导、监督检查和自我考核评价等工作,确保责任明确、组织有力、落实到位。各部门单位要按照系统党委统一部署,根据以案促改各阶段,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有序推进工作,确保上下形成合力,取得有效进展。
(三)强化督查考核,狠抓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肩负起全系统以案促改组织开展和督导工作,要紧紧围绕司法行政重点工作,对照三个目标、五个任务、三个阶段、五个步骤,围绕查摆问题是不是精准、原因分析是不是透彻、政策措施是不是过硬、治理成效是不是显著推进工作,对重视不够、应付了事、推卸责任、整改不实、执行不力的单位部门或个人严肃追责问责。把以案促改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确保以案促改工作取得实效。
(四)强化示范引领,营造良好氛围。着力打造以案促改标杆,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结合日常、注重实效的原则,根据工作开展情况综合评估,于11 月中旬前评选并向旗级推荐示范单位、样板工程,选树一批斗志昂扬、敢干敢拼、清正廉洁的好干部,在各类媒体平台上大力宣传推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全旗上下形成见贤思齐、创先争优良好氛围,推动全旗以案促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附件:奈曼旗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全面修复净化政治生态集中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奈曼旗司法系统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全面修复净化
政治生态集中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 林建春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王新华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宝其木格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艳杰 旗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长
成 员: 王宁宁 政治处主任
王英杰 法制股负责人
王淑梅 办公室主任
张 福 基层股股长
卜庆华 社区矫正大队队长
蒋卫中 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股长
宝月亮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股长
刘国华 法律援助股股长
武 德 旗公证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治处,负责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