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灾生产——大沁他拉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2022年度冬春救灾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 镇政发[2022]7号

发布日期:2022-01-19 浏览次数:88

大沁他拉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2022年度冬春救灾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 

各嘎查村:

为切实帮助受灾困难群众解决基本生活困难,按照奈曼旗应急管理局(奈应急字『2021』98号文件)《关于印发2021-2022年度奈曼旗冬春救灾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下发2021年度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10万元。为做好资金发放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遭受自然灾害情况

2021年,我镇主要遭受了干早、暴风雨、风、暴雪等自然灾害。特别是11月初,一场暴风降雪极端天气导致全镇41个嘎査村、752户、2093人受灾。

二、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使用原则

冬春救灾资金用于帮助受灾人员解决冬寒春荒期间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要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无偿使用”的原则,切实管好用好冬春救灾资金,对各类冬春救助对象实行分类排队,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贫困户、因灾致贫返贫户和受灾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并视情提高救助标准,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不得优亲厚友,不得平均发放,严禁以慰问金形式发放,坚杜绝资金挪用问题,确保受灾群众温暖过冬

三、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方案

此次下达的自然灾害救灾资金要严格按照民政部《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做好相关资金发放工作。根据上级下拨的冬春救灾款总量、充分结合我镇2021年遭受自然灾害情况,受灾人员困难程度、需救助总人数和需救助家庭人口数等因素,将2021年冬春救助资金分配如下:

 

2021年大沁他拉镇冬春救助资金分配表

嘎查村

补贴总金额(元)

户数

人口(人)

每人补贴金额(元)

西湖村

28620.00

21

53

540

淖尔图浩来嘎查

33480.00

19

62

540

哈沙图嘎查

39520.00

31

76

520

和平村

13250.00

12

25

530

双合村

45780.00

32

84

545

花木代

21620.00

13

46

470

鄂布根包冷村

40040.00

29

70

572

北老柜

22260.00

14

42

530

桥东村

14040.00

11

27

520

兴隆庄

36040.00

18

68

530

尧勒甸子村

23920.00

22

46

520

胜利村

36400.00

20

70

520

西甸子

34100.00

20

62

550

刘家堡

34980.00

21

66

530

红星村

8800.00

4

16

550

海拉苏嘎查

37260.00

23

69

540

昂乃

22680.00

20

42

540

兴隆地

33920.00

20

64

530

光明村

39750.00

29

75

530

先锋村

19080.00

12

36

530

嘎海花嘎查

42660.00

20

79

540

孟和嘎查

30160.00

20

58

520

舍力虎

26320.00

18

56

470

古柳村

18360.00

20

34

540

章古台

36210.00

25

71

510

瑙棍塔拉

56870.00

32

121

470

沙日塘

45100.00

26

82

550

太平

8800.00

6

16

550

福兴地村

5474.00

8

10

547.4

包日呼吉尔嘎查

29680.00

18

56

530

英特嘎查

14040.00

10

26

540

敖包代嘎查

12336.00

10

24

514

道劳代

25440.00

20

48

530

奈林塔拉嘎查

14790.00

10

29

510

哈沙图村

29160.00

21

54

540

沙日勒吉台

22950.00

20

45

510

常胜村

6600.00

10

12

550

朝阳村

9540.00

14

18

530

东毛盖图

28560.00

16

56

510

富康村

24380.00

17

46

530

吉格斯台嘎查

27030.00

20

53

510

合计

1100000.00

752

2093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规范操作。各嘎查村可将需救助人员按因灾造成住房倒塌损环、农作物减产绝收、致伤致残等情况实行分类救助,人均救助金额不得高于800元/人。务必坚持受灾人员本人申请书或者村民小组提名,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公示无异议后,将救助对象名单(以户为单位)、享受救济数额的花名册报镇政府审核。镇政府审核后,规范准确填报《受灾人员冬春生活已救助情况统计表》,确保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报旗应急管理部门审批。联系人:李海龙,联系电话:13847527567。

(二)、完善手续、以备核查。请各嘎查村务于2022年1月15日前完成申请、评议、公示、审核及一卡通录入工作并要严格按照《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完善档案材料。并将灾款的救助花名册、各村公示照片、民主评议记录等相关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一份留在苏木乡镇政府存档,份报送至应急管理局灾害防抗救援和物资保障股)

(三)、强化管理,跟踪问效。此款系中央下达的2021年度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主要用于因2021年遭受自然灾害导致冬寒春荒期间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情况的救助,确保资金直达基层,直达受灾群众,柱绝资金截、发放或沉淀不用。不得优亲厚友,不得平均分配或预留资金,也不得以慰问金形式用于临时救济,如发现挤占、用、套用、冒领救灾款等违规使用现象,将依法追究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大沁他拉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9日

信息来源:大沁他拉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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