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沁他拉镇人民政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含保健食品)重大事故(以下简称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及时采取措施,有序、高效地组织应急工——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对公从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的危害和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通辽市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缉拿我旗实际情况,特制定大沁他拉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预案》适用于本镇内食品安全重大较大事故,食品安全重大、较大事故的界定如下: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1)中毒超过100人的食品安全事故;
(3)学校、幼儿园等公共餐饮场所和各种重要活动期间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
(4)其他性质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食品安全较大事故;
(1) 中毒超过30人以上的食品安全事故;
(2) 死亡1人以上的食品安全事故。
二、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指挥组织机构
(一)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实行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和部门牵头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二)大沁他拉镇政府成立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总指挥部由大沁他拉镇食品安全工作协调委员会组成。总指挥由大沁他拉镇食品安全工作协调委员会主任担任,副指挥由委员会副主任担任。
三、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总指挥部门及其办公室的职责
(一)总指挥部职责
1、发布启动《预案》的命令。
2、全面协调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指挥应急预案的实施;指导制定紧急管理办法或特别管制措施;
(二)总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组织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按照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预案》的实施;
3、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场所;
4、协助总指挥部实施本预案;
5、汇总报告事故情况;
6、传达总指挥部的各项指令;
7、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8、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和安抚;
9、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四、《预案》启动方法
1、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一旦发生,由旗应急总指挥根据事故具体情况书写发布全面启动《预案》的命令。
2、发生其它令品安全事故,情况突然变化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副总指挥依据事故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部分启动《预案》。
五、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事故报告
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患者救护医疗单位必须立即将事故发生情况,以电话、传真或其他有效快捷方式报当地政府和其他有关部门,并按规定逐级上报,同时直接报旗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总指挥部办公室(旗食品药品睡监督管理局),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总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迅速向总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
六、事故应急措施
(一)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发生后,迅速启动《预案》,大沁他拉镇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指挥部应立即投入运作,总指挥部及其下属一个分指挥部的有关人员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相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报上级有关部门。
(二)在事故应急过程中,需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体不得阻拦或拒绝。
(三)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总指挥部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在总指挥未发布启动《预案》前,事故单位或现场救援指挥人员应积极采取控制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
七、各分指挥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拟定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各专项应急处理预案
应急处理预案必须包括四方面内容:
(1) 明确应急救援组织网络及相关职责;
(2) 事故发生后,迅速到达现场的保证手段及时间要求;
(3)到达现场后紧急处置的具体措施;
(4)应急救援过程中的物资(含设备、设施)保障。
大沁他拉镇食品安全工作协调委员会
2022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