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转发通辽市安委办《关于<石泰峰同志批示>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 精神举一反三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19 浏览次数:164

奈安委办字〔2022〕20号

 

奈曼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转发通辽市安委办《关于<石泰峰同志批示>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

精神举一反三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旗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通辽市安委办《关于<石泰峰同志批示><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举一反三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文件转发你们,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并抓好贯彻落实,围绕全旗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深入排查整治各行业各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奈曼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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