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党工委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方案
2022年园区党工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系列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突出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抓实基础,改进作风,全力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为园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障。现对全年主要任务提出如下分工方案。
一、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杨福俊同志
对党工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党工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对党工委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及旗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维护好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确保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及旗委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三)尊崇党章,全面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抓好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
(四)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整治“四风”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纪委监委、市委及旗纪委监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制度、规定,并及时督促抓好落实。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带头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党内组织生活等制度规定。强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强化党工委主体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案件亲自督办。
(六)每年至少召开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精神,总结分析工业园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七)加强对各股室党员干部和非公企业党支部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监督,每年与班子成员、各股室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纠正。
(八)每半年至少为班子成员、各股室主要负责人讲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课。每年至少开展1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了解工作推进情况,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九)抓好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园区党工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法规制度;开展经常性批评和自我批评,每年至少主持开展1次警示教育。
(十)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严格要求配偶、子女不得违规经商办企业,不得违规任职、兼职取酬。
(十一)每年按照规定向旗委、旗纪委书面报告履行主体责任及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情况。
(十二)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
二、党工委副书记张路同志
负责园区管委会全面工作,侧重项目管理服务、规划建设工作,负责A区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对项目管理服务股、规划建设股职责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及旗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维护好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确保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及旗委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三)尊崇党章,全面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
(四)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整治“四风”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纪委监委、市委及旗纪委监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制度、规定,并及时督促抓好落实。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带头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党内组织生活等制度规定。强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强化党工委主体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案件亲自督办。
(六)加强对各股室党员干部和非公企业党支部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监督,每年与班子成员、各股室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纠正。
(七)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违规经商办企业,不得违规任职、兼职取酬。
(八)每年按照规定向旗委、旗纪委书面报告履行主体责任及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情况。
(九)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
三、党工委副书记张廷辉同志
负责园区组织、宣传、政法、统战、工青妇等工作,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B区项目建设及企业服务工作,对干部人事、财务及安环办公室工作职责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及旗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对分管各股室和职责内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带头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党内组织生活等制度规定。
(四)加强对分管股室纪律作风建设,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五)每季度向主要负责人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遇有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六)每半年与分管股室负责人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遇有重大情形的,及时提醒。每年至少开展1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了解工作推进情况,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七)加强财务管理和审核,加强对政府采购项目、基建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园区管委会经费的规范管理。
(八)督促园区非公企业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教育,指导、督促分管股室查找廉政风险点,加大党务、政务公开力度。
四、管委会副主任都拉嘎同志
协助主任工作,负责C区日常行政管理、项目建设及企业服务工作。对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及办公室工作职责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及旗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带头落实民主集中制,对分管的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工作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党内组织生活等制度规定。
(三)对分管股室和职责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指导、督促分管股室查找廉政风险点,加大党务、政务公开力度。
(四)加强对分管股室纪律作风建设,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五)每半年与分管股室所负责人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遇有重大情形的,及时提醒。每年至少开展1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发现和解决实践中的突出问题。
中共奈曼旗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