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发〔2019〕7号
新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新镇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
通 知
各嘎查村、相关单位:
现将《新镇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新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4日
新镇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为有效防止森林草原火灾发生,保护我镇森林草原资源,为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实施各项准备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准备地处理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依据《森林防火条例》、《奈曼旗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总结过去扑火经验,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新镇森林草原应急预案。
一、基本情况
(一)森林资源现状
全镇辖37个行政村,有林地38.2万亩,草原10万亩。其中国家重点公益林37333亩,退耕还林43707亩,我镇森林资源重点分布在原朝古台各村、人工林以杨树、油松、落叶松为主,灌木主要是山杏、锦鸡尔、黄柳等。近些年来,经过防沙治沙、退耕还林等一系列林业工程的实施,我镇有林地面积不断扩大,森林覆盖率不断提高,林内可燃物也随之增多,近年来气候干旱少雨,防火期内火警火灾发生可能性大,防火形势愈加严峻。
(二)森林防火组织工作
根据防火工作实际,新镇政府加强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领导,镇长任新镇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指挥长;主管副镇长和武装部长任副指挥长;派出所、林业站、司法所等站所为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防火办公室地点在政府办公室,各村制定本村应急处置办法成立防火组织以及20人的补火队。
二、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
(一)强化宣传教育,增强防火意识
各村充分利用微信、明白纸等形式加强宣传;定期召开防火专题会议,对防火工作广泛宣传部署。
(二)严格火源管理,消除火险隐患
防火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包括烧荒、烧地边、烧杂草、上坟烧纸等,严禁携带火种进山入林,主要路口设立永久性标牌,对违规点火者依法予以严惩,真正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镇村联合巡查,护林员不间断巡逻,切实做好火情监测,不留盲区、杜绝一切野外用火。
(三)配备防火工具,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防火设施建设,配备扑火铁掀50把,消防车1台,风力灭火机6台,值班、巡查车辆2台,专职护林员40名,镇级专业半专业扑火队各1个,村级扑火队37个,部分矿山企业相应组建半专业扑火队,防火值班以政府安排值班人员为准,24小时坚守岗位。
三、森林火灾扑救
(一)报告制度
村级防火值班员及护林员发现和接到森林草原火情报告后,要严格执行行政报告责任制。必须立即向镇防火办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起火时间、地点、过火面积,火情发展趋势,已出动或到达火场的扑救人数,镇防火办值班人员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逐级报告副指挥长、指挥长、直至旗防火办,不得迟报、瞒报、对迟报、瞒报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镇指挥部视情况决定是否启动镇级《应急预案》实施支援或请求旗级支援,在报告的同时,所在村委会要按照村级《应急处置办法》组织扑火队进行处理,做好林火的监测,随时向镇防火办报告火灾情况。
(二)火灾扑救
1、火灾扑救指挥原则
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统一指挥,扑火作战坚持从上到下逐级指挥、避免指挥混乱。
2、扑火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重点保障人民群众(包括扑火人员)生命和财产和居民区、基础设施等重点部位的安全;
(2)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坚持科学扑救,采取“阻、打、清”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快速出击,科学灭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3)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草原资源损失;
(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为主,其他经过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
(5)坚持分段包干,落实责任的原则;
火场直接扑打线要用专业、半专业扑火人员;火场清理及看守以民兵和当地村级扑火队为主;火场出现以下情况采取围而不打战术;火势凶猛,风向不定;地形复杂,山高谷深;夜间火场,恶劣天气。
3、扑火安全
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孕、妇、幼以及中小学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4、居民点及群众安全防护
村委会应在林区居民点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预先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点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的及时疏散居民,同时报告镇公安消防队消防水车到火场待命,当林火烧入居民区附近时立即实施扑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5、医疗救护
启动镇级预案时,镇卫生院要派救护车辆和人员到火场前指待命,因森林草原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时,要积极开展救治工作,必要时请求旗级医疗专家协助进行救治。
(三)扑救应急办法的启动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对下列森林火灾实施本《预案》,组织指挥扑救工作:
1、镇际(或旗际)交界处发生的一般以上森林火灾;
2、重大、特大森林火灾;
3、造成人员伤亡的森林火灾;
4、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火灾;
5、国有森林区集中连片10亩以上的集体林区发生的森林火灾;
6、一小时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7、需镇支援的森林火灾。
(四)扑火队伍的调动
1、队伍编制
镇级《预案》扑火出动力量实行“梯队”制,主力梯队为镇专业(半专业)扑火队、新镇林场专业扑火队。增援梯队:旗专业扑火队,矿山企业半专业扑火队以及村级扑火队,预备梯队为民兵预备役部队。
2、调动程序
实施本办法时,镇指挥部按下列程序调动扑火队伍:
(1)镇指挥部依据火灾情况,下达出动命令,就近调动主力梯队中的兵力赶赴火场,也可根据情况调动增援梯队和部分预备梯队赶赴火场。
(2)在主力梯队增援、预备梯队80%到达火场,火势仍无法得到有效控制的情况下,由镇指挥部向旗指挥报告,请求旗扑火梯队增援。
(五)指挥机构的设立
1、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是镇级扑救森林火灾的最高指挥机关,有权调动全镇的一切扑火力量和扑火物资,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接到指挥部命令后必须服从,否则就地给予处分,后履行程序。
2、扑火前线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关、一般情况下,发现火情后4小时内,明火尚未扑灭的,镇指挥部要组织人员到位;短时间内可以扑灭的火场可不设扑火前指,由半专业扑火队长全权负责指挥扑救。
3、扑火前线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组成:扑火前指由指挥长,副指挥长和各工作组组成。
职责:扑火前指是扑火现场的决策指挥机构,所有参加扑火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指的统一指挥。职责为:掌握火情,分析火势,组织全体扑火人员,用最小的代价尽快扑灭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经济损失,避免人员伤亡。
4、保障措施:防火办值班员24小时不得脱岗;指挥长、副指挥长及各项工作组组长手机24小时开机;扑火工具专人保管、定期清查。
四、火场清理
森林草原火灾扑灭后,经检查确定无明火,各扑火队负责人要及时清点扑火队员,并向前指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撤离火场,队伍撤离前包村领导组织足够人力分段包干清理和看守火场,达到“无烟、无火、无气”,防止死灰复燃,彻底熄灭后,留守人员经镇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同意方可撤离火场。
五、应急结束
森林草原火灾得到有效控制,根据实际情况,由镇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实时宣布结束应急期的工作,恢复正常森林草原防火秩序。同时及时进行全面工作总结,重点是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六、其他
本办法报旗森林防火办公室备案,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具体组织实施,按照预案的内容开展培训和演练;各村委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区域防火应急办法。
新镇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成员名单
总指挥: |
唐国成 |
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
副总指挥: |
邰振宇 |
镇政府副镇长 |
蒲志军 |
镇武装部长、政府副镇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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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员: |
王跃武 |
林工站站长 |
刘东辉 |
公安派出所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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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龙 |
镇司法所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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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存勇 |
林工站职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