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镇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04 浏览次数:184

新党发[2019]19号

 

 

关于在全镇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党支部、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自治区《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通辽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奈曼旗关于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具体实施意见,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经新镇党委研究决定,从1月22日至1月30日对各党支部、相关单位开展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下半年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情况;

(二)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情况;

(三)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情况;

(四)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重大事件处置方面的情况;

(五)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情况;

(六)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情况;

(七)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支部实绩考核及考核占比情况。

二、督查方式

  督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对所有党支部及相关单位进行全面督查,对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三、督查分组

第一督查组:

组长:李栋升

成员:刘书江、常兴旺

督查单位:党政综合办公室、团委、工会、民生事务服务厅、新镇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交警中队、镇工商联党支部、岗图村、舍布日图村、伊和塔拉嘎查、铁匠沟村、泡子村、井子村。

第二督查组:

组长:赵岩

成员:包晓云、卢伟华

督查单位:社会发展办公室、劳动社会保障所、政府机关第三党支部、烧锅地村、山咀村、石碑村、蟒石沟村、北大营子村、白音昌村。

第三督查组:

组长:邰振宇

成员:王晓辉、田爱新

督查单位:农牧业经营管理站、农业服务中心、林业工作站、统计办、水利水保抗旱防汛服务站、动物防疫站、政府机关第一党支部、簸箕村、双山子村、双合兴村、呼和格日村、哈日花村、沙日达冷村、朝古台村。

第四督查组:

组长:蒲志军

成员:徐庆花、聂红艳

督查单位:国土资源管理所、供电所、工商所、联通、邮政、道班、镇村土地利用规划所、经济发展办公室、招商引资办公室、镇村监察管理大队、后斑鸠沟村、李家杖子村、博等沟村、毛仁沟梁村、杏树洼村。

第五督查组:

组长:于向辉

成员:王国华、苑淑珍

督查单位:新镇卫生院、朝古台卫生院、白音昌卫生院、新镇中学、白音昌中学、新镇中心校、白音昌中心校、文化广播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政府机关第二党支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呼钦苏默村、沙力干图村、西毛都村、杜贵嘎查、楚鲁图嘎查、联合村。

第六督查组:

组长:蒋翠艳

成员:于淑艳、谢丽萍

督查单位:财政所、扶贫办、高吉根花村、小大歹村、大代村、榆树屯村、常凤皋村、布尔敦嘎查、新镇村。

四、 有关要求

1、各党支部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和配合好此次督查工作,围绕本单位和党支部实际提前做好相关备查材料准备工作,此次督查结果将向镇党委报告,确保意识形态工作扎实开展,落细落实。

2、各个督查组要详细填写督查反馈意见表,一式两份,并由各党支部及相关单位负责人签字,留存被督查单位一份。

3、各个督查组在督查结束两天内形成督查报告,送至镇宣传办201室张丽莹处。

联系人:张丽莹(15134795645)

                              中共新镇委员会

                              2019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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