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治安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促进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50号)精神,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XX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奈曼旗治安镇人民政府开发公益性岗位2个,招聘2人,岗位类型为打字员、后勤人员。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满足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就业困难人员是主指在城镇常住人员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并已进行失业登定己的下列 6 类人员。
1、大龄失业人员。指在常住地连续居住 6 个月以上且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 50 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2、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3、零就业家庭成员。指同一家庭户口内有 2 名及 2 名以上共同生活成员,并且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家庭成员均进行失业登记,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员。
4、失地农牧民。指依法被旗县级以上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或草场,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农牧民。正在享受的征地补偿月标准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人员不在此类人员范围。
5、长期失业人员。指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且连续失业登记“年以上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的失业人员;
六、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指离校2年及以上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主要指从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的学生)。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国家规定的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公益性岗位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全日制在读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要求: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日 至 2022年12月31日 止,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奈曼旗治安镇人民政府
4咨询电话:0475-4557200
5.资格初审: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步进行,审核未通过的退回报名信息。
(二)公示与聘用。考察合格人员在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上岗。
(三)岗前培训。旗就业服务中心对聘用人员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帮助其提升业务水平和劳动能力。
四、工资待遇及管理
(一)工资标准及社会保险。工资每月1850元,由自治区当年公布的本地最低工资标准从就业专项资金支付,不足部分由旗财政补差。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费,其中,单位缴纳部分按照公益性岗位开发有关规定从就业资金中补贴,个人应缴部分由用人单位从本人工资中按月代扣代缴。
(二)监督管理。公益性岗位实行“谁使用,谁管理”的工作机制,用人单位负责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实行考勤制度,确定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工作职责,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奖惩办法,并按月向旗就业服务中心如实上报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上岗工作情况。每年进行年度考核,经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合同。
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解除与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动合同关系,并提前函告旗就业服务中心,停止发放工资和社会保险补贴。
1.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2.无故旷工连续达15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达30天以上的;
3.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4.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
5.有违法或犯罪行为的;
6.不适宜继续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工作要求
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中央、自治区、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相关政策执行,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对在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中出现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工作人员和招聘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奈曼旗2022年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奈曼旗治安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日
奈曼旗治安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