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奈曼旗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公示
为做好我旗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市发〔2021〕218号)和《通辽市农牧局 财政局关于印发<通辽市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通农牧发〔2021〕336号)要求,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拟确定奈曼旗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主体1家为奈曼旗凯宏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4月26日至2022年5月5日,如有异议或者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或电话向奈曼旗农牧和科技局反映。联系电话:0475-4213879 。
附件:奈曼旗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实施主体汇总表
奈曼旗农牧和科技局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