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1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内蒙古财鑫集团的业务招待费管理,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特制定本办法。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集团公司,各全资子(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1.3名词解释
业务招待费可用于公司因对外联络、洽商公务、商务谈判、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所发生的就餐和购买招待用品(茶水、饮料、小额礼品、食品、酒水)等必要性支出;可用于公司因实施重大项目、临时突击项目出现误餐时所发生的工作餐和茶水饮料等必要性支出。
2. 业务招待费的使用原则
2.1业务招待费的使用要符合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必须符合财政法规和财经纪律规定。
2.2公司在控制业务招待费的同时,要本着“热情、文明、节俭、周到”的原则接待来宾。
2.3招待用餐的陪同人数应严格予以控制,与业务活动不相关人员一律不得参与用餐。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2.4业务招待费使用必须对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经济合作、企业经营管理起到积极的作用。
3. 招待费控制额、标准及审批权限
3.1招待费每年支出不超过营业收入的0.5%。
3.2招待用餐的菜品以供应家常菜为主,不得使用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营业性娱乐场所、营业性健身场所、农家乐、高消费餐饮场所等场地。
3.3对外招待用品由办公室统一采购统一管理,。
3.4来访外单位的住宿费、日常伙食费、交通费、参观游览费等,一律不得在业务招待费中列支。
3.5业务招待费使用申请统一由总经理审批。
4. 业务招待费的申请、控制和报销
4.1业务招待费的使用采取事前申请和事后费用报销方式。
(1) 事前审批:业务招待承办部门应提前提报书面申请,填写《业务招待费审批单》(见附件1),说明招待类型、主要内容、时间、地点、陪同人员、预计费用等事项,经部室主管领导、总经理分别审批后方可办理筹备事宜。因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申请手续的,必须电话请示,电话请示的内容同《业务招待费审批单》所填内容一致,电话请示后必须在业务发生后3个工作日内补办申请手续。
(2) 事中控制:严格按照批准的《业务招待费审批单》规定的陪客人员和招待标准等内容执行。业务招待就餐执行中应由陪同人员签字备案,内部工作餐执行中应由就餐的本公司人员签字备案,使用《业务招待费内部人员签字表》(见附件2)
(3)事后报销:业务招待活动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经办人将业务招待费原始票据按财务规定查验、粘贴,与经审批的《业务招待费审批单》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作为报销凭证,提报办公室审核无误后,依据财务报销流程进行报销。
4.2业务招待费报销遵循“谁经手谁报销”的原则,不得由他人代报业务招待费。
4.3单笔金额超过1000元以上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原则上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5. 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5.1财务部应会同办公室,对公司业务招待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5.2财务部应严格审核业务招待费开支,对于未经事前审批的业务招待事项以及超范围、超标准的业务招待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5.3 财务部应严格审查票据是否合法、金额是否准确、单据是否齐全、审批是否完整。财务部有权拒绝不符合报销流程或审批权限的业务招待费的报销。
5.4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一) 擅自提高业务招待费列支标准的。
(二) 未经批准擅自使用业务招待费的。
(三) 接待过程中存在铺张浪费、奢侈奢华行为的。
(四) 违规扩大业务招待费使用范围,或报销与公务无关的招待费用的。
(五) 虚报招待人数,套取业务招待费的。
(六) 使用虚假发票、不合规发票报销业务招待费的。
(七) 其他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6.附则
6.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
6.2 本办法如与公司原有规章制度不一致,按本办法执行。
6.3本办法由办公室和财务部负责解释。
附件:1、业务招待费审批单
2、业务招待费内部人员签字表
附件1:
业务招待费审批单
编号:
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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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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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待类型 |
□业务招待□工作餐□招待用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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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待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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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待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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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待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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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待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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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同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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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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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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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经理审核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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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审核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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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审批 |
日期: |
附件2:
业务招待费内部人员签字表
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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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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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待类型 |
□业务招待 □工作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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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待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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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待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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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同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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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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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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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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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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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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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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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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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格由业务招待陪同人员或食用工作餐的本公司人员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