嘎查村审计和监督制度

发布日期:2019-09-04 浏览次数:91

嘎查村审计和监督制度

1)继续严执行查村集体金先审后记制度,接受经管部门的指导监督。查村一律不准收坐支。对不符合财务管理度的原始凭证一律不准帐核村内所有单据及时交到报帐员中,查村书记、主任中不准存单据,逾期不予,村一切经济业务必须由报帐员经手支付,村长审批书主监督。严格执行查村体资、资源置审批制度体凡处资产和发包资源的,事先须经镇政府关同意后民主议事程序,民主议事结果上报政批准后方可施实。

2)涉及下列嘎查村集体经济管理事项的,必须履行“532”工作法等民主议事程序:

1.购置与处置固定资产的;

2.嘎查村集体借入、借出款项;

3.嘎查村公益事业建设及资金使用、招投标方案等;

4.嘎查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抵押,各类经济合同的签订、变更等;

5.其它涉及嘎查村集体经济应当民主决策的重大事项

3牧业营管理站要负责做好干任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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