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奈曼旗公安局审批服务窗口关于疫情防控的公告
奈曼旗公安局审批服务窗口关于疫情防控的公告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政务服务工作,全优服务全旗企业和群众,现就旗公安局及各派出所服务窗口疫情防控工作公告如下:
一、倡导“不见面”办事模式,避免人员聚集。非必要现场办理的,推荐使用“网上办”进行网上申报、咨询和办理等非接触式办事,您可登陆“蒙速办”APP掌上办、关注“平安内蒙古”进入或直接关注“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政务服务”公众号进入公安政务办事模块,办理相关业务。
二、实行预约办理服务,减少人员聚集。如您确有紧急事项需到窗口现场办理,各服务窗口采取电话预约、微信群预约分时段办理。您可拨打服务大厅和各派出所窗口预约电话,也可在服务大厅、各派出所工作群预约办事时间。
三、到现场办事人员,请您在确保无发热症状、身体健康后,且属于非本公告第四条中的禁止进入人员,持“健康码”绿码、“行程码”、“奈警通”,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方可现场办理;无智能手机、不能提供健康码的人员,可凭本人有效证件登记入内,请在入厅前准备好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社保卡),登记个人信息确保真实有效。
四、以下情况人员禁止来窗口现场办理:1.不佩戴口罩或佩戴口罩不规范的人员;2.健康码行程码亮码查验为红色、橙色或黄色人员;3.近14天内有过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或与确诊(疑似)病例行程在时间和空间上轨迹重合的人员;4.未能按照疫情防控统一要求,出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人员等。
疫情防控是全民共同的责任,疫情防控不松懈、政务服务不打烊,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特此公告,望广大办事群众和企业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