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大沁他拉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治行动的通知 镇政发[2022]41号

发布日期:2022-04-08 浏览次数:104

大沁他拉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嘎查村、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作出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奈曼旗奈安委会字[2022]3号文件关于开展全旗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深入推动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目标任务按时完成,加强危险化学品、燃气专项整治行动高质量开展,确保五一等假日节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安全氛围。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治行动,现将有关行动方案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通辽市委、市政府、旗委、旗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重要举措,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深刻汲取各类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领导小组

组长:

蒋翠艳(大沁他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张继承(大沁他拉镇政府副镇长)

成员:

  广(大沁他拉镇人大主席)

包玉海(大沁他拉镇党委副书记)

梁富江(大沁他拉镇纪委书记)

朱晓慧(大沁他拉镇副镇长)

邱跃辉(大沁他拉镇副镇长、综合执法局局长)

王明会(大沁他拉镇政府副镇长)

王洪双(大沁他拉镇党委组织委员)

王浩然(大沁他拉镇党委宣传委员)

齐晓东(大沁他拉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郑维海(大沁他拉镇党群服务中心副主任)

崔海辉(大沁他拉公安派出所所长)

杨增国(大沁他拉食品监督管理所所长)

刘忠谦(大沁他拉镇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特格喜(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树(平安建设办公室主任)

田爱民(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李海龙(平安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朱力学(大沁他拉镇国土所所长)

王洪元(大沁他拉司法所所长)

王洪军(大镇卫生院院长)

阿勒达日图(章古台学区校长)

  顺(巴嘎波日和小学校长)

李兴文(章古台卫生院院长)

王新民(光明学区校长)

各嘎查村、企事业单位根据辖区安全生产监管职能职责,制定实施计划、方案,成立大检查整治行动期间相应工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开展此项工作。

三、时间安排

按照全旗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排部署,自即日起至2022年11月,各嘎查村企事业单位结合实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治行动,共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督导企业自查阶段(4月6日起至4月30日):各嘎查村、行业主管部门督导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自改工作。

(二)大检查整治阶段(4月30日至10月30日):各嘎查村在核查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根据实际,研判措施,深入企业开展检查排查阶段,同步对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立即作出整改,经针企事业单位和嘎查村、行业主管部门排查检查发现的具体隐患风险隐患问题,采取边核实、边检查、边执法、边整改、边警示教育原则,集中攻坚,要按照“一隐患一方案”的要求,落实整改措施,逐一销号,动态清零,确保在大检查期间将发现的风险隐患整治到位,对于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要及时上报,对于疑难和需多部门联合进行化解的重点难点问题,经各部门研判后,上报旗级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三)总结提升阶段(11月1日至11月20日):各嘎查村、企事业单位

要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全面梳理,总结经验,评估成效,分析问题,强化攻坚,确保完成一批量化指标、消除一批重大隐患、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制作一套宣讲教材、选树一批企业典型。

四、督导巡查工作

本次大检查整治行动将贯穿本年度各项重点工作进行,期间,政府主要领导带队,将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行业领域专家开展全市范围督查检查“回头看”等工作,将加大督导整改和违法行为惩戒曝光力度。

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治期间,镇政府组织有关单位联合,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企业单位大检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危化、燃气两个专项行动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开展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巡查工作,采取“明察暗访”“四不两直”等方式深入属地及行业主管部门,同时延伸相关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对排查整治期间“两个周报告清单”(附件一二)报送机制执行情况,辨识查找风险隐患和实际治理效果情况,教育培训情况,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实际安全运行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巡查,对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排查检查走形式、风险隐患辨识不清和治理不到位,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被动,安全管理混乱以及存在突出风险问题拒不整改和未整改到位的届时采取全镇通报和个别约谈等措施处理。

五、检查整治重点

(一)建筑施工安全:重点检查建设项目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等持证到岗履职、从业人员开展岗前教育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等情况。坚决整治无资质施工、“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不顾安全盲目赶工期和抢进度以及使用夹心彩钢板等易燃可燃材料行为。重点检查建设单位是否违法发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是否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业务;施工单位是否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监理单位是否转让监理业务;监理单位是否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等情况。狠抓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控,加强对危大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是否编制方案、组织专家论证、严格按方案按图纸施工等情况检查。建筑起重机械方面,重点检查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检验检测、使用登记办理情况,限载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开复工前检查和维护保养情况;以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审、设备检测单位资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对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钢丝绳等安全可靠性,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等环节,以及起重机械活动范围内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深基坑方面,重点检查深基坑施工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审批、技术交底、组织实施及验收情况;基坑监测、基坑支护以及临边防护措施等落实情况。预防高处坠落事故方面,重点检查高处作业人员佩戴安全帽和规范使用安全带等防护用品情况;临边洞口防护栏、防护门、脚手板、水平网等安全防护措施设置、拆除以及损坏、挪动、松动等情况;是否存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强令人员冒险作业及现场交叉作业等情况。管沟管网施工及有限空间作业方面,重点检查管沟管网项目建设各方履行报审批程序、在建项目施工图、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是否齐全以及管沟周边覆土堆放不符合规范要求等情况;有限空间作业前是否检测包括氧气、易燃易爆物质、有毒气体浓度值等,以及作业人员防护用品佩戴情况;施工现场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物资配备情况。房屋安全管理方面,重点检查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是否清晰,通道是否畅通且有无障碍物、可燃物;楼道内是否停放电动车、堆放易燃可燃物等;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给电动车充电现象等情况;对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是否完成安全性评定(鉴定);农村牧区房屋安全隐患整治是否按规定时限组织开展等情况。

(二)危险化学品方面:紧扣危险化学品整治专项行动主要任务,重点推进检查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各环节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立健全和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内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深入推进全镇危险化学品集中整治专项检查和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各地要加强烟花爆竹的监管和清理,严查无证经营和非法储存等违法行为。对学校、医院等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落实情况;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情况;存储场所安全设施和应急处置装备配备、投入使用及演练情况。

(三)非煤矿山方面:对镇内生产和停业的非煤矿山企业进行现场全面核查,加强施工场地转载运输、电气设备线路巡查检修以及人员的个人防护措施,对露天矿山着重对边坡稳定状况进行检查,严格按照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严格管控施工作业现场车辆运输安全和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抓好生产、运输环节安全管理,检查电气线路、机械设备日常维护安全管理情况。结合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照是否齐全有效。严禁违法发包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矿山井下特种设备,严格爆破、动火、受限空间、检维修、临时用电、压力容器以及危险品装卸等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并按规定进行演练。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要对采空区、开拓、边坡、采掘(采剥)、提升(铲装)、运输、排土、通风、供配电、防排水、防灭火等系统进行全面排查,重点防范地下矿山采空区坍塌、透水、火灾、中毒窒息、坠罐跑车和露天矿山边坡垮塌等事故。尾矿库企业要对尾矿库库区、放矿、尾矿坝、排洪和安全监测等系统进行全面排查,重点防范尾矿库溃坝、尾矿泄漏等事故。

(四)冶金和工贸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执行情况,生产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及报警装置设置情况,对工贸企业检维修作业环节进行集中检查,重点对检维修作业安全风险辨识、检维修方案制定和落实、检维修作业现场交底、危险作业和交叉作业管控、现场监护和应急处置等方面开展检查。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风险辨识、审批、现场监护、作业防护措施、教育培训等情况,严密排查加强有限空间施工作业安全。强化专家指导服务,对外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企业负责人、安全员落实主体责任和全员落实教育培训情况,对委托方、承包方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严禁以包代管、违法分包转包;对危险作业环节进行检查,严禁“盲目作业”“野蛮作业”。对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特种设备检修维护,等现场安全管理情况要全面排查到位。

(五)道路运输方面:要持续加大对“两危一客”等重点运输车辆的综合治理,严厉打击超载、超速、超员和“黑车运输”等违法行为,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治理,严查“挂靠营运”和人员“无证上岗”、疲劳、酒后驾驶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五一”等节日期间高速公路、国省道干线、乡镇村屯道路运输的交通安全秩序管控扎实规范寄递行业、网约车等“邮政快递、餐饮外卖、共享单车”等新型运输领域的安全检查管控措施落实落地,根据时间节点全面加强校园放假期间各类车辆的交通疏导与安全管控,严防各类道路运输和交通事故发生。工程建设领域重点检查公路工程高空作业违规、危大工程、支架模板搭建不符合要求的情况。

(六)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各地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深入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在节假日等期间,系统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仓储物流、娱乐餐饮场所、学校、医院、自建房以及违法搭建彩钢临时建筑、危化品经营场所、各类文旅活动场所、农贸集市、公共卫生场所区域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治理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设置库房;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堵塞、封闭、占用及不符合标准;防火分隔不到位;电缆竖井管道防火封堵不到位;消防器材设施损坏停用、设置不符合标准;违规铺设电气线路、违规用火用电;违规搭建易燃可燃彩钢板房,坚决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区域性火灾隐患。督导相关单位场所、区域落实用火、用电、用气、焊接等安全防范措施,抓好“九小、多合一”“小饭桌”“群租房”等场所排查检查治理,严查仓储物流、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控措施,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巩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成效,确保消防安全。

(七)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要深入推进全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落实全镇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关于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重点检查燃气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与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与到岗、安全检测和管网监测设备是否失效、事故应急预案和物资装备是否健全等情况;餐饮、商住综合体、集贸市场、学校、医院、酒店等公共场所燃气管道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包封,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未安装燃气报警器或安装位置不正确,以及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内、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等情况;严格检查老旧小区改造、餐饮行业报警设备安装、燃气销售场所现场管理情况、燃气管道设施间距、燃气工程质量安全,重大危险源防控措施、销售换气站点的定期巡检和登记自查情况,严厉打击非法储存、非法运输、非法充装、倒卖和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全程监控二次运输,使用期到期气瓶要及时到检测站更换,进一步明确各行业燃气安全监管职责,深入排查农贸集市、餐饮场所、液化气站、充装点等重点领域的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加强配送运输、流动摊位的巡查检查,确保严密排查、不留盲区,将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开展,见效落地。

(八)特种设备和其他领域方面:以生产使用的压力容器、管道、电梯、游乐设施、起重机械为重点,在使用检验、维护保养、制度措施落实等方面进行系统排查检测,确保正常使用、维护到位。

(九)其他行业领域: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注重加强“小、散、远”生产经营单位,农牧业设施建设、文化旅游、校园、电力供电设施、民爆、铁路等长期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同时要对人员密集场所、邮政快递、粮油商贸等及其他新业态领域安全生产排查检查和整治力度,做到严防各领域产生安全风险隐患。

六、工作要求

各嘎查村、企事业单位要执行大检查排查期间周汇总上报机制,要根据属地、行业领域生产经营特点规律深入研究“两个周报清单”,细化落实,于大检查整治期间每周四下午填报《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治期间属地、行业主管部门工作情况周报清单》(附件一),并且督导企业填报《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治期间自查自改周报清单》(附件二),深入查找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在大检查整治行动第二阶段帮助企业、生产经营单位精准辨识安全风险隐患,提出整改方案和时限,确保限期整改完成到位,动态将风险隐患闭环清零。各嘎查村在11月20日前,要形成大检查排查行动工作总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以纸质版形式报镇安委会办公室。对迟报、漏报、未报、存在重大问题隐瞒不报的,将在全镇安全生产会议上点名通报。

大沁他拉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8日

信息来源:大沁他拉镇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