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收支管理制度
(一)嘎查村资金收入的管理
1、嘎查村集体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各项收入及符合程序的借款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存入嘎查村集体资金管理专户。
2、嘎查村级转移支付资金一律采取先报帐后支款的方式,按预算的范围报帐支款,嘎查村级转移支付资金必须保证年内的正常经费运转,不准挤占挪用。嘎查村集体小额资金支出实行备用金制度,备用金额度为1000元(含1000元)以下,仅用于日常小额支出,不得支付往来欠款和在建工程款。嘎查村资金收支在5000元以下的不需要履行“532”程序的经嘎查村“两委”班子集体研究通过后方可列支。
3、嘎查村干部工资的管理,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的实施方案和文件要求,基础工资按上级实施方案足额发放,绩效工资按政府年终考核结果确定,受补贴干部职数2000口人以上的村不得超过5人,2000口人以下的村不得超过4人。
(二)嘎查村支出的管理
1、嘎查村的大额支出(金额在5000元以上),如大型用工、,购置固定资产以及大型公益性支出必须通过“532”管理模式附有“532”相关会议记录复印件。没有复印件的嘎查村不准在帐面列支。
(三)招待费支出管理:
1、招待费支出管理:各嘎查村必须采取零招待管理,必须按上级要求取消嘎查村级招待费用。
2、村级用工支出:嘎查村内防疫、雇车、零散工等,不得超过转移支付资金的30%,如需有特殊的大型用工支出必须向镇政府分管领导请示后,按“532”管理办法实施后方可列支。
3、办公经费的支出管理:2000口人以下的嘎查村每年不得超过8000元;2000口人以上的村每年不得超过1万元;其中包括水电费、炉火费和办公用品,报刊杂志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