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闫春龙等同志主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29 浏览次数:139

《关于闫春龙等同志主持工作的通知》

 

中共奈曼旗委组织部文件《关于闫春龙等同志主持工作的通知》(奈组干字﹝2021﹞19号):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孙凤军同志主持旗水利事业发展中心工作。

 

中共奈曼旗委组织部

2021年6月10日

信息来源:奈曼旗水利事业发展中心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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