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信访局收发文管理制度
1、部门所有收发文管理工作均由办公室专人负责。收发人必须根据文件资料,如实填写收文登记表、发文登记表,未经允许不得随便代理收发工作,以免造成混乱,对未登记完毕的资料不得先行使用。
2、收文信箱原则上每天查看一次,避免疏漏紧急文件。如有特殊情况可隔日收文。收文当日登记,如遇特殊情况,可第二天上班后第一时间登记。
3、收文要及时上报领导批示,做好相关传阅、转办等工作。
4、根据收文的来文单位、密级应分类存放。
5、发文时应由领导签字同意后加盖公章再发文,同时将原件归档保存。
奈曼旗信访局办公室
2019.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