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 奈曼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022年预算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2022-04-25 浏览次数:173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

奈曼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022年预算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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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所属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0.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奈曼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奈曼旗人民政府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职能部门。奈曼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共有行政机关1个,奈曼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级全额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个:奈曼旗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奈曼旗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

(二)部门主要职责

奈曼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贯彻实施自治区、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

2.拟定全旗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推进人才战略实施,完善人才储备制度。

3.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拟订全旗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公共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全旗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全自治区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政策,加强全旗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    

5.负责全旗就业、失业、社会保险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执行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有关政策,保持全旗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执行国家、自治区和通辽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旗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负责全旗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旗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旗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9. 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0.承办奈曼旗政府和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奈曼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

(一)奈曼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局本级独立预算单位共有1家: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 奈曼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奈曼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编制 11名,参公事业编制 8名,全额事业编制 7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其中:奈曼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编制11名,参公事业编制8名,全额事业编制7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

奈曼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年末实有人数行政编制人数10人,参公事业编制8人,全额事业编制7人,机关工勤编制1机构改革分流安置事业人员1移交社保退休人员11人。

(二)通辽市奈曼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属单位设置

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奈曼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所属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 550.05 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12.96 万元,下降 17 %,减少主要是由于2022年度行政事业退休人员11人移交社保开支、社会保险经办、人事档案业务费减少

支出预算 550.05 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422.06  万元,下降17 %,减少主要是由于2022年度行政事业退休人员11人移交社保开支、社会保险经办、人事档案业务费减少。

(一)部门所属单位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所属单位预算收入 550.05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550.05万元,占比 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占比 0%;事业收入  0 万元,占比 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占比 0 %;,其他收入  0万元,占比0  %;上年结转 0 万元,占比0  %,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  0万元,占比0  %。

(二)部门所属单位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所属单位预算支出 550.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05.37万元,占比 73%;项目支出 144.68万元,占比 27%;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 万元,占比 0 %。

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人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人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社会保险经办、就业扶贫等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 550.0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550.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万元,上年结转 0  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  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0 万元。主要是2022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调整,本年度无一般公共服务类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512.8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 107.5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社会保障缴费及离退休人员支出。专项项目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工作经费和全旗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的补助资金、就业工作补助资金。

3、卫生健康16.25万元,比上年减少3.4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等支出。     

4.  住房保障支出类 20.04万元,比上年减少2.88万元。主要用于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0万元,增长 0 %。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0万元,增长0  %。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9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5万元,下降 5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6.72  万元,增长64  %。其中:预算减少的原因单位公务车调配减少1辆,公务车运行费减少。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的原因为了确保本年度单位精准扶贫、劳动监察监督检查、社会保险稽核等工作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车运行费预算增加。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相关规定。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  万元,增长0   %。增加主要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  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  0 万元,下降  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 万元,下降0  %。下降主要是本单位无因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5 万元,下降5%,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6.72 万元,增长64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  万元,增长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  万元,增长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9 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减少0.5万元,下降5%,比上年执行数增加6.72  万元,增长64  %。主要是由于预算减少的原因单位公务车调配减少1辆,公务车运行费减少。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的原因为了确保本年度单位精准扶贫、劳动监察监督检查、社会保险稽核等工作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车运行费预算增加。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相关规定。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及所属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2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23.1万元,比上年减少4.12万元,减少17%主要原因是单位精准扶贫、劳动监察监督检查、社会保险稽核等工作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人事档案整理数字化加工办公费减少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1.9万元邮电费0.5万元,差旅费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

本单位本年度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末,共有车辆 1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车1 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22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6个,公开绩效目标6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144.68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资金量不得低于预算批复资金的8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通辽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卜宪峰        联系电话:0475-4213546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12张表以分表形式按系统要求上传。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以总表形式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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