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冷藏冷冻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将《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贮存服务提供者备案凭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2年2月7日-2022年2月14日)。
监督电话:0475-4220615
奈曼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7日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贮存服务提供者备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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