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撤销对奈曼旗八仙筒镇平安地村小兰
农资经销处(兰草)销售不符合保障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化肥案的行政处罚决定并撤回行政处罚公示信息的说明
奈曼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以2020年4月26日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No:GOB3LOWZ43818529检验报告为主要证据于2021年12月7日向当事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奈市监处罚〔2021〕八所2号),现因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确认其对小兰农资经销处的化肥采样方法与GB/T21633-2008掺混肥料(BB肥)的要求有一定偏离,且申请撤回该份报告。奈曼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月24日进行集体讨论,经过认真研究,决定撤销对奈曼旗八仙筒镇平安地村小兰农资经销处(兰草)的行政处罚决定(奈市监处罚〔2021〕八所2号),并撤回奈曼旗政府网站2021年12月24日对该行政处罚决定的公示信息。
奈曼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