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镇人民政府机构职能信息

发布日期:2024-01-04 浏览次数:235

、党政领导及分工

王峰余:镇党委书记、党群服务中心主任,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和党群服务中心工作。

路凤海: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协助党委书记工作,主持政府全面工作。

分管:党政综合办公室;

联系:旗政府办、旗财政局、旗审计局、旗档案局、旗保密机要局、邮政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刘海龙:镇人大主席,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

负责:代管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市政、乡村环境整治、城镇建设、危房改造、自然资源、乡村振兴、项目建设、集贸市场管理、交通;

分管:乡村振兴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局、集贸市场管理办公室;

联系:旗人大常委会、乡村振兴局、旗环保局、旗综合执法局、旗应急局、旗自然资源局、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明消防站、旗交通局;

宝照日格图:镇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政法委员、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主任,协助党委书记工作,主持工会工作;

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宣传、意识形态、人事、政法、保密、统战、群团、综治维稳、信访、民族宗教、关工委、老科协、老体协、新时代文明实践、实绩考核、机关管理、镇级“三务公开”等工作;

分管: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团委;

联系:旗委办、旗委组织部、旗委宣传部、旗委统战部、旗政协办公室、旗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旗工会、旗政法委、旗公安局、旗司法局、旗法院、旗检察院、旗人社局、旗信访局、旗民委、旗团委、旗关工委、东明司法所、东明公安派出所、东明法庭。

单雅萍: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协助党委书记工作,主持镇纪检监察全面工作;

负责:镇纪委、监察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执纪+”平台工作,督促指导镇村“三务公开”工作。

联系:旗纪委、旗监察委、旗巡察办。

郭玥:镇党委组织委员、统战委员、妇联主席、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副主任,协助党委书记工作。

负责:组织、统一战线、妇女工作;

联系:旗委组织部、旗委统战部、旗妇联。

吕晓菊:镇党委宣传委员,协助党委书记工作;

负责:意识形态、宣传思想、新时代文明实践;

联系:旗委宣传部、旗融媒体中心、旗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

李燕东:政府副镇长,协助镇长工作;

负责:农业、牧业、林草、水务、统计、科技、科协、森林草原防火、西瓜产业发展等工作;

分管: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

联系:旗农牧和科技局、旗林草局、旗水务局、旗供销社、旗统计局、旗金融办、东明供电所、得胜供电所、自来水厂、农行、农合行、东明消防站。

李晓超:政府副镇长、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协助镇长工作;

负责:教育、劳动、就业、卫生健康、文化、广电、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社会保障、农村合作医疗、民政、慈善、残联、红会等工作;

分管:社会事务办公室;

联系:旗卫健委、旗教体局、旗医保局、旗社保局、旗文旅局、旗就业服务中心、旗慈善总会、旗民政局、旗残联、旗红会、东明卫生院、得胜卫生院、奈林卫生院、东明中学、东明学区、得胜学区、奈林学区。

刘东洋:政府副镇长(挂职),协助镇长工作;

负责:镇重大项目前期准备及上报工作、市场监督管理、爱国卫生;

联系:旗发改委、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旗商务局、旗爱卫会。

赵海庆: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主持综合行政执法局全面工作。

王贺蒙:镇党群服务中心副主任、协助党群服务中心主任工作、代管武装工作

负责:党群服务中心工作、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政务服务和政务工作、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

联系:旗人武部、旗退役军人事务局、旗政务服务局;

徐东: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主任,协助镇长工作。

负责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全面工作,具体负责农田水务、动防检疫、农村财经、林业草原、科技文化和嘎查村“三务公开”工作。

二、主要职能

(一)加强基层党的建设,贯彻党在农村牧区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实旗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及本镇党代会、人代会的决议,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

(二)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政策措施,负责扶贫开发工作;改善和优化经济环境,促进农村牧区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城镇化建设。

(三)推进农牧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化步伐,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和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

(四)加强农村牧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农村牧区社会稳定。

(五)保障社会经济组织和农牧民的合法权益,组织引导农牧民兴办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六)开展农牧民科技培训和创业就业技能培训,为农牧民提供信息和科技服务,促进农村牧区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七)开展文化医疗卫生健康服务,发展农村牧区文化、教育、科技、体育、卫生、计划生育、环境保护以及道路交通等公益性事业。

(八)推进农村牧区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社会公益事业。

(九)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指导嘎查村委会和广大农牧民依法开展村民自治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十)负责履行自治区赋予苏木乡镇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处罚等行政权力事项。

(十一)完成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475-4588040

真:4588040

电子邮箱:nmqdmz@126.com

邮政编码:028322

办公地址:奈曼旗东明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有双

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机构职责:负责党委、政府的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人大办公室工作;负责党委、政府决策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人事、财政、档案和保密等工作。

办公地点:东明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475-4588040

联系人:陈有双

(二)、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

机构职责: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宣传、意识形态等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

办公地点:东明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475-4589826

联系人:郭玥

(三)、乡村振兴办公室

负责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负责扶贫开发工作;负责产业规划发展工作;负责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农牧、林业草原、自然资源、水利等工作;负责区域经济发展和商贸流通等工作;负责旅游开发与管理等工作。

办公地点:东明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475-4588040

联系人:刘海龙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民政、残疾人保障、卫生健康、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统计、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等社会事务性工作。

办公地点:东明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475-4588444

联系人:李晓超

(五)平安建设办公室

负责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网格化工作。

办公地点:东明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475-4589701

联系人:刘海明

(六)党群服务中心

负责党员群众服务项目的整体设置、安排和调度,为党员和群众提供综合性服务支撑平台;负责联系、服务辖区党员;负责党群服务各类活动场所的功能规划、管理和维护;负责综合审批便民服务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拥军优属等工作;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

办公地点:东明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475-4588444

联系人:王贺蒙

(七)综合行政执法局

以镇人民政府名义在本辖区开展行政执法工作,集中行使自治区人民政府赋予苏木乡镇的行政处罚权,并接受旗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办公地点:东明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475-4588040

联系人:赵海庆

(八)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

负责农、林、牧、水等领域技术引进和推广工作;负责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负责为农牧民提供产业信息服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培训、病虫害防治、动物防疫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计划生育、文化体育等领域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嘎查村级经济管理工作。

办公地点:东明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475-4588444

联系人:徐东

 

 

信息来源:东明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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