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应急党组字〔2022〕13号
中共奈曼旗应急管理局党组
2022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和网络意识形态
工作责任清单
一、2022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
(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
1.党组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承担全面领导。
2.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把方向、抓导向、管阵地、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3.党组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4.党组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股室、大队、保障中心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以及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工作相关纪律要求。
2.规范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共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党组(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内容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每年安排学习不少于2次。
3.根据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要求,及时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意识形态工作最新精神,结合实际安排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每年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安排部署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任务。
4.定期分析研判和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党组要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领域定期分析研判机制,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公正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每年至少召开1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会,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以文件或会议的形式,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通报范围根据形势任务要求确定,重大情况随时通报,以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
5.加强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意识形态能力建设,突出抓好理想信念教育,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每年对本单位开展1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
6.党组按照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原则,对照《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9类意识形态阵地,完善落实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7.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注意区分政治原则问题、思想认识问题、学术观点问题,敢于亮剑、敢于斗争,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
8.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队伍建设。选优配强意识形态直接责任人、分管宣传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新闻发言人、新闻发言人联络员、意识形态工作网评员等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人员,提高队伍能力和素质。
9.党组每年向旗委专题汇报(报送)1次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党组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组工作报告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10.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和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在年度实绩考核目标中占比达到10%;在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目标中占比达到25%。
11.建立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的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措施清单。
12.党组要按旗委要求,结合实际组建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伍,培育具有自身特色和优势的“我帮你”志愿服务项目,指导帮助共驻共建单位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确保在职党员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参与率达到80%以上,人均每年从事志愿服务实践达到20小时以上。
13.党组严格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要把新闻发布工作摆上重要日程,配备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发言人联络员,全面贯彻落实旗委宣传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闻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新闻发布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经常研究重大舆情,把准基调方向,解决突出问题。
14.党组按照主题宣传要求,及时做好各级每天记者采访报道联络、协调等工作;及时做好外来采访人员相关信息的报备工作。
15.夯实“扫黄打非”工作基础,认真谋划,着力推进,使“扫黄打非”工作成为精神文明和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做到有岗位管事、有人员办事、有机制成事。
16.加强对宗教以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加强对对外文化交流阵地和活动、学术交流合作等的指导和管理,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境内活动的管理。
二、2022年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
(一)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
1.全面领导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党组对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承担全面领导责任。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要体现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2.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带头抓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3.直接责任人责任。党组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协助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4.“一岗双责”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股室、大队、保障中心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5.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学习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重要论述等)不少于2次。
6.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党组会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
7.定期分析研判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情况,定期在党内通报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8.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网络意识工作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
9.加强网络阵地建设,做大做强网上主流思想舆论。开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治国理政》第四卷、《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概论》、各级两会精神、疫情防控、民族团结、乡村振兴”等重大主题网上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宪法》、《民法典》、《网络安全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网上宣传。组织开展网络普法系列活动。
10.加强本单位网络平台内容管理工作,做到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坚决杜绝出现政治类有害信息,全力管控好网上涉“二十大”敏感信息特别是政治类有害信息。防止出现重大时政术语表述不规范、不完善,重大活动、重要工作标准化表述错误等情况。
11.加强本单位网评员的建设与管理。组织网评员按要求开展重要政策、重大主题、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网上评论引导工作,并适时撰写、报送网评文章。加强网络评论队伍培训。
12.防范处置网络意识形态风险。及时搜集、研判、处置辖区内可能引发群体事件和社会稳定风险的网络舆情,做好舆论引导和调控管控工作,旗帜鲜明开展网上舆论斗争。配合处理网上涉民族、宗教等问题。
中共奈曼旗应急管理局党组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