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局机关学习制度

发布日期:2021-01-20 浏览次数:138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思想和“十九大系列”精神,增强政务服务局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内容

1、政治学习: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廉政规定和其他政策精神。

2、业务学习:政务服务业务知识和相关政策、法律法规。

二、学习时间、地点

每半月学习一次,星期五下午为集中学习或自学时间。若遇工作安排,学习时间相应后推。学习地点设在局大会议室。

三、学习方式

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相结合,采用领导领学、播放电教片、宣读报刊文件、学习上级会议精神及领导讲话、组织讨论等方式进行。

四、学习要求

1、每次学习都要有详细的学习记录,半年及年终有学习总结。政治学习由党组负责记录,业务学习由中心负责记录。

2、每位干部职工都必须做好学习笔记,每年书写学习心得不少于两篇。

3、学习日实行点名制,由办公室负责考勤。学习时间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对无故两次以上不参加政治业务学习的,进行通报批评,按旷工处理。

4、学习过程中,全体干部职工要将手机调成振动或静音模式,严禁任何干部职工随意出入会场等影响学习效果的现象发生,发现必须记录年终考核中。

五、组织实施

政治学习由局组和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业务学习政务服务中心等业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上述学习牵头部门应结合实际工作,按照学以致用原则,拟定学习内容,制定学习计划,并报经主管领导审阅。

六、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信息来源: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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