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奈曼旗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
预案》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健全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机制,及时有效应对我旗综合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危害,切实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发展,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二、制定过程
在《应急预案》制定过程中,我们将此《应急预案》与奈曼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对各自的分工和职责进行了广泛的征求意见,旗政府办公室法制科对《应急预案》的合法性也进行了审核监督,确认可行。
(一)适用范围及工作目标
《应急预案》主要是对奈曼旗辖区内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时的应对工作,并及时启动预案,按照不同等级落实各项安全救援措施,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最大程度的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二)应急体系
《应急预案》从总体要求、应急指挥体系、应急响应、保障措施、监督管理、工作职责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旗政府成立奈曼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在旗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全旗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综合协调和指挥,指挥长由旗人民政府旗长担任,常务副指挥长由旗安委会常务副主任,副指挥长由旗安委会副主任、政府办主任、旗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成员由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旗委宣传部、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旗纪检监察委员会、旗财政局、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旗交通运输局、旗工业和信息化局、旗自然资源局、旗农牧科技局、旗水务局、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旗民政局、旗教育体育局、旗文化和旅游局、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旗商务局、通辽市生态环境局奈曼旗分局、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旗气象局、旗社会保障局、旗总工会、消防救援大队、奈曼武警中队、中国移动、联通、电信奈曼旗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组成。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旗应急管理局,负责具体的协调、处置、监督工作。
(三)各成员单位职责
在旗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旗安委会的综合协调下,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负责其相关专业领域的应急指挥工作,建立相关专业的应急指挥机构以及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制订、管理并实施本部门相关应急预案,做好相关专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
(四)应急处置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按相应级别,事故发生地各有关部门应立即启动本部门的应急预案,采取先期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同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情况。
旗政府接到报告后,迅速成立旗安全生产事故现场救援指挥部,立即启动本预案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并上报通辽市政府和通辽市安委会,根据事故类别,逐级上报至自治区安委会,国务院安委会。同时各单位依据响应职责有序衔接救援工作及后期处置工作直至响应结束。
(五)应急组织机构及应急处置图解
奈曼旗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组织机构示意图
奈曼旗生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示意图
一般事故
三、解读机构
奈曼旗人民政府安全委员会。解读人及联系方式: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