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森防指字〔2022〕2号
奈曼旗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关于进入春季森林草原防火期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国有林场(圃),水库,奈曼旗国网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随着全旗各地气温的回升、大风天气增多,加之野外可燃物载量大,森林草原火险等级迅速攀升。为切实做好我旗2022年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我旗现状,旗森防指决定从3月15日起全旗进入森林草原防火期,同时进入防火戒严期。在此期间,春备耕生产、清明祭扫、野外施工、旅游踏青人员将急剧增多,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日趋严峻。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思想认识,全面落实防火责任。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按照属地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完善领导分工负责制,层层落实责任,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迅速采取行动措施,扎扎实实把工作部署落到实处,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
二、强化宣传教育,严格火源管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强化防火宣传教育,着力推进森林草原防火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嘎查村、进农牧户、进生产企业,不断提高全社会的防火意识和能力。特别要抓好“清明节”“五一节”等高风险期的宣传工作,除传统的宣传形式外,进一步利用 “双微”平台、自媒体、电视、广播、等正面宣传形式,努力营造起全社会参与防火、支持防火的良好氛围。要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严格管控控重点区域、重点时期、重点人员。旗电力公司要切实加强农村牧区等野外输配电设施隐患排查工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决不遗漏一个死角,决不放过一个隐患,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做好电力线路通道维护管理;涉及电力设施、线路引发火灾的情况或火灾现场存在危险的电力设施易发生漏电、短路等情况时,要及时进行断电处理,防止对火灾扑救人员造成二次伤害。各地防火检查站、望火楼、要派专人职守,人员要在岗在位,青龙山林场、兴隆沼林场、孟家段水库、八仙筒林场、巴-苇穿沙公路、固-朝线,白-苇穿沙公路,常-兴穿沙公路要实行戒严防火,重点看守。各地要严格履行用火审批和备案程序,确需开展施工的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并采取配套性的防灭火措施,否则一旦引发火灾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责任。
三、完善应急预案,做好扑火准备。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战需要和春防工作特点,及时修订完善扑火应急预案,要确保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把预案演练作为防火工作的重要内容,组织好扑火演练,检验预案,锻炼队伍。要利用地面巡护、高山瞭望、远程视频监控和卫星监测等手段,开展全天候和立体式监测,做到火情早预报、早发现、早处置。要认真落实好扑火车辆、电台、风力灭火机等各类机具装备,确保扑火机具完好,通讯、交通畅通。各地要统计好装载机、铲车等大型农用机具的数量,并做好统计编组,确保均匀分布,不留死角,时刻处于防灭火备勤状态。地方各级各类扑火队要时刻保持高度备战状态,确保发生火情时能够迅速出击,妥善处置,切实做到一有火情,准确出击、迅速扑灭。
四、严格值班制度,保障信息畅通。各地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宿,主要领导带班制度;值班期间,要保证通讯畅通,及时传递信息;一旦发生火情,及时、逐级、准确上报,做到“有火必报,报扑同步”。旗森防指将对值班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严禁脱岗漏岗现象发生。
旗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
0475-4220647、119
奈曼旗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2022年3月14日
抄送: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旗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人武部、检察院、法院、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各防指成员单位
奈曼旗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2022年3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