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应急管理局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治 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08 浏览次数:155

奈应急字〔2022〕19号

 

奈曼旗应急管理局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治

行动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作出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燃气专项整治行动高质量开展,确保五一等假日节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安全氛围。经旗应急管理局党组研究,决定开展全旗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治行动,现将有关行动方案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通辽市委、市政府、旗委、旗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重要举措,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深刻汲取各类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确保全旗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领导小组

      长:米爱军  旗应急管理局局长   

组 长:郭颖佳  旗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刘继东  旗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赵佳伟  旗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员:张宝辉  旗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股(矿山)副股长

            昊  旗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股(危化)副股长

          王艳伟 旗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股(工贸)副股长

相关企业要根据各自安全生产职责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大检查整治期间开展检查排查行动及工作情况统计上报等工作。

三、时间安排

按照全旗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排部署,自即日起至11月20日,有关股室立即结合实际,开展本单位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治行动,共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企业自查阶段4月8日起至4月30日):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自改阶段,请企业于2022年4月28日前将自查报告及自查台帐报旗应急管理局。

(二)大检查整治阶段4月30日至10月31日):深入企业开展检查排查阶段,同步对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立即作出整改,针对企业、生产经营单位自查和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排查检查发现的具体隐患风险隐患问题,采取边核实、边检查、边执法、边整改、边警示教育原则,集中攻坚,确保将发现的风险隐患整治到位,对于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要及时上报。

(三)总结提升阶段11月1日至11月20日)。各企业要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全面梳理,总结经验,评估成效,分析问题,强化攻坚,确保巩固提升安全生产条件。

四、检查整治重点

(一)非煤矿山企业:

生产及停产矿山:

1.防范露天矿山边坡垮塌事故措施落实情况。是否建立健全边坡管理和检查制度;作业前是否对工作面进行检查,清除危岩和其他危险物体;是对边坡重点部位和有潜在滑坡危险的地段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

2.节理、裂隙等地质构造发育、容易引起边坡垮塌事故的,是否采取人工加固措施治理边坡;是否采用自上而下、分台阶或分层的方式进行开采;工作帮坡角是否大于设计工作帮坡角,台阶(分层)高度是否超过设计高度。

3.采掘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矿山企业是否与采掘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矿山企业是否把所有采掘施工单位纳入统一安全管理,是否定期对采掘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是否存在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的情况;矿山企业应急救援方案是否与各个采掘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有效衔接,是否定期组织包括采掘施工单位的联合应急演练;采掘施工单位是否按照要求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矿山企业是否对采掘施工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组织安全培训;采掘施工单位“三项岗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4.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况。是否按照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批)》(安监总-〔2013)101号)、《金属非金属山禁止使用的备及工艺目录(第二批)》(安监总-〔2015)13号)要求;强制淘汰采用干式制动的无轨胶轮车或者改装车辆运输人员、炸药、油料等28项落后工艺及设备。

在建矿山:

1.“三同时”手续情况。按照《关于立即开展全区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专项检查的通知》(内应急字20212号)对在建矿山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完备情况进行检查;

2.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是否存在未批先建、不按设计建设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

(二)危险化学品方面:

紧扣危险化学品整治专项行动主要任务,重点推进检查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各环节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立健全和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内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深入推进全旗危险化学品集中整治专项检查和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各企业要加强烟花爆竹的监管和清理,严查无证经营和非法储存等违法行为。

(三)冶金和工贸等行业:

1.企业负责人、安全员落实主体责任和全员落实教育培训情况,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生产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及报警装置设置情况。

2.风险隐患辨识情况,企业主要风险点,是否有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及相应防控措施。对特种作业(有限空间、高空作业、用电、特种设备)持证上岗情况,严格落实作业审批、现场监护等各项制度落实及作业防护措施、教育培训、现场安全管理等情况。

3.安全生产保障情况安全生产资金按要求提取,保障安全生产条件,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要确保1人1档,严格落实岗前教育培训工作;企业按要求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企业要编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工作,并按计划组织演练。

五、工作要求

各企业要执行大检查排查期间周汇总上报机制,要深入研究,查找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如实填报《全旗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治期间自查自改周报清单》(附件),并于每周四上午10:00前报至旗应急管理局相关股室工作人员。

六、督导巡查工作

全旗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治期间,旗政府督查室、旗安委会办公室,将结合工作开展情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危化、燃气两个专项行动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成立联合督导巡查组,采取“明察暗访”“四不两直”等方式延伸相关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对排查整治期间“两个清单”周报送机制执行情况,辨识查找风险隐患和实际治理效果情况,教育培训情况,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实际安全运行等情况进行督导巡查,对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排查检查走形式、风险隐患辨识不清和治理不到位,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被动,安全管理混乱以及存在突出风险问题的企业和监管部门采取全旗通报和个别约谈等措施处理。

 

 

 

 

奈曼旗应急管理局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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