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应急字〔2022〕7号
关于调整2022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及火灾高危单位的请示
奈曼旗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全旗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维护全旗经济社会安全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内蒙古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和《内蒙古自治区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向社会公示重点单位界定标准,征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结合日常工作掌握,现将141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调整为2022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火灾高危单位(名单附后)。
妥否,请批示。
奈曼旗应急管理局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