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安委办字〔2022〕17号
奈曼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旗安全生产风险隐患
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旗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十五项重要举措,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文件精神,自治区、通辽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工作部署安排,积极推进自治区安全生产第七督察组、通辽市政府安全生产督查组督查检查反馈隐患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按照通辽市政府安全生产督查组和旗委、旗政府领导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要求,进一步加强全旗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各方责任,推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始终以如履薄冰的警觉和谨慎,抓细抓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十五项重要举措的指示要求。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职能职责、《内蒙古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规定要求。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带队深入一线加强监督检查督查工作,充分发挥专家指导作用,确保发现真正问题、化解真风险。要深入查缺补漏,积极推进各专题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按时完成,着力将各行业领域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
二、强化举措,严格管控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
各地、各部门要增强忧患意识,抓牢重点领域安全防范基础,将防范化解重点行业领域风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集中力量时刻紧盯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工矿商贸、冶金、建筑施工、市政工程、电力行业、农牧行业、养殖企业、农村自建房屋、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燃气、粮食仓储物流等重点突出领域的安全监管防范工作,深刻汲取各类事故教训,严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有限空间窒息、中毒、涉尘涉爆、触电、非法营运、小火亡人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发生。各地和各部门要研判并结合当前全旗重点项目集中开复工建设期间各类形势要素,按照通辽市政府领导、市级安全生产督查组提出的工作要求,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从即日起,立即聘请或邀请相关行业专家,深入本行业重点领域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结合执法检查等工作对本行业领域监管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会诊排查整治,彻底摸清找准各领域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安全监管漏洞盲区和风险问题隐患。要按照全旗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治行动方案要求,注重发挥行业领域督导检查和专家指导优势,切实精准辨识各类风险隐患存在的部位环节,坚持“四个一律”原则,制定“一企一策”监督管控机制,规范更新填报“两个周报清单”,要体现整治力道和实际效果,深入纠治一批长期存在违法违规和不按规定操作的生产经营行为。切实巩固提升全旗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良好。
同时,各有关部门要深入推进自治区、通辽市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组发现反馈隐患问题落实整改工作,督导企业按照既定的整改计划方案和时限要求,保质保量按照最低整改时限完成整改工作提请销号。
三、强化督导,切实提升大检查大整治行动质效
各地、各部门要制定属地和行业领域督查工作方案,结合全旗方案的行动阶段要求,采取专项和部门联合督导督查方式,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类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对自查自改情况和上级督查以及旗级行业部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隐患的实际整改情况进行核查验收,要将各专题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专题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一并纳入督查检查内容,确保同步推进,同时将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地落实。旗政府、旗安委会采取不定期由旗政府督查室、安委会办公室牵头,抽调重点领域行业监管部门专业执法监管人员成立旗级督察组,对各属地及行业领域落实大检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巡查,同时一并推进各专题组三年行动、危化、燃气两个专项行动工作。
四、相关工作要求
各地和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两个周报清单”每周汇总报送机制,旗安委办将根据“两个清单”的数据汇总情况,在全旗例会和督查检查过程中形成阶段通报,反映各地、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另外,请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以此次聘请和邀请相关专家为契机,积极充实完善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库建设,并在5月20日前,将全旗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阶段总结(包括:深入企业生产单位家次、排查风险隐患数量、治理和整改完成情况、重大隐患发现和上报情况、采取的典型措施和作出的行政处罚等)及各行业领域聘请和邀请相关专家参与执法检查指导的具体情况(包括:制定聘请邀请专家检查指导方案、相关专家信息、实地参与检查指导情况、发现风险隐患及提出的意见和企业落实整改情况等)形成书面报告,报至旗安委会办公室。旗安委办汇总后汇报至旗委、旗政府和通辽市安委会办公室。
奈曼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