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深入落实通辽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 第一督查组督查检查发现反馈问题 隐患整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15 浏览次数:151

奈安委办字〔2022〕18号

 

奈曼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深入落实通辽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

第一督查组督查检查发现反馈问题

隐患整改的通知

 

旗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4月12日至14日,通辽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张鸿福带队,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宋建中等领导及相关行业专家组成通辽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第一督查组,进驻我旗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检查工作,通过深入生产施工一线、重点行业领域及查看相关印证资料情况,共对我旗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冶金工贸、燃气经营、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领域8家企业进行现场督查检查,在4月14日,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第一督察组督查检查反馈会议上,向我旗反馈此次督查检查发现问题隐患87项,旗委、旗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行业主管部门立即对照反馈问题隐患督导相关企业深入落实整改工作,经旗安委办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整改责任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行业领域“三管三必须”职能职责,根据通辽市安全生产第一督察组导组反馈问题隐患情况组织相关行业监管部门,立即与相关企业对接,督导其对照本企业存在问题隐患逐条梳理研判,逐项制定整改落实计划方案,明确具体完成时限和主要负责落实整改责任人,确保整改工作各方责任落实到位,对能进行立行立改的问题隐患,要坚决督导并责令其立即整改到位,对不能立行立改的要制定详细措施,督导企业在最低整改时限完成整改工作。

二、举一反三,深入推动重点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行动

各有关部门要汲取经验,认真研究通辽市第一督察组专家对在本次检查中提出的工作意见,对照存在的问题隐患,举一反三,发挥行业领域专家“把脉会诊”优势,点对点督导本领域监管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管理全方位的自查自改行动,全面加强全旗安全生产各行业领域检查排查工作,做到精准排查、精准辨识各类风险隐患,系统制定整改计划方案,逐一深入督导整改,确保检查排查不留盲区,整改落实严格闭环。确保全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良好。

三、工作要求

各有关部门要立即深入相关企业对接,共同逐项梳理市级督查组反馈问题隐患,研究制定整改计划方案,确保整改工作在最低时间要求内完成,要深入督导按照整改完成一项验收一项原则,由行业主管部门联合相关监管部门共同深入企业进行整改验收工作,经企业相关整改责任人和行业部门签字后,报旗安委办备案,向上级申请销号。同时请各行业主管部门将相关的8家企业制定的整改计划方案于4月18日前,报至旗安委会办公室备案,旗安委办根据各行业领域企业制定的整改计划、时限和整改进度,进行每周汇总,将具体整改进度情况汇报至旗委、旗政府。

 

 

 

 

奈曼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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