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安委办字〔2022〕15号
奈曼旗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
老旧装置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全面加强全旗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排查、评估、管控,实施分类整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遏制重特大事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
在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安全使用许可的企业中,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毒性气体和爆炸品,且主要反应器等设备设施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或未规定设计使用年限、但实际投产运行时间超过20年的老旧装置,同时将所有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老旧装置纳入整治范围。
二、目标任务
运用《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试行)》(以下简称《评估指南》)中确定的方法,全面排查评估老旧装置安全风险,确定风险等级,实施分类整治,实现淘汰退出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常态化严格管控一批。落实企业定期评估与相关行政许可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建立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经评估,老旧装置工艺或设备列入国家相关淘汰目录以及存在其他无法整改的重大风险隐患的,依法依规淘汰退出;评估为高安全风险的,督促企业立即完善安全、设备和工艺管理措施,改造自动化控制、监测监控设施,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责令停产整顿;评估为较高安全风险的,督促企业限期落实必要安全管控措施;评估为一般安全风险的,督促企业落实常态化管控措施,结合检维修计划整改。
三、工作安排
(一)对标自评。2022年3月31日前,有关企业对照《评估指南》完成自查评估,形成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台账,确定安全风险等级。
(二)深度评估。2022年6月30日前,旗应急管理局将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对照企业自评结果,按照各自职能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老旧设施风险管控、特种设备安全稳定性等开展深度评估,核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高安全风险、较高安全风险、一般安全风险、较低安全风险)等级,督促有关企业建立“一装置一策”方案,确定淘汰退出、改造提升、严格管控措施,实施整治。
(三)分类整治。各有关企业按照“一装置一策”整改方案,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淘汰退出,原则上年内完成改造提升。
(四)执法检查。2022年12月20日前,应急管理局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各自职能对全旗高安全风险和较高安全风险老旧装置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四、组织实施
(一)旗应急管理局会同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工作专班, 具体组成如下:
组长:赵佳伟 旗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成员:王大鹏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 昊 旗应急管理局危化股股长
刘乾坤 旗应急管理局危化股科员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具体职能由应急管理局危化股承担,主要负责联络协调、定期调度、数据汇总等工作。
(二)排查确定全旗除中央企业以外的评估企业及装置名单,组织专家评估组逐一开展深度评估,对全旗老旧装置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严格检查。中央企业总部负责对本集团老旧装置的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有关中央企业总部要督促本集团所属企业将评估装置名单、对标自评和专家深度评估工作进展、评估台账等及时报送旗应急管理局,旗应急管理局同时将执法检查中所发现的突出问题、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及处罚情况及时通报相应的企业。加强全过程调度督促,确保按时完成深度评估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定期调度通报。实行月调度,各企业要将排查评
估工作进展、风险管控、执法处罚等情况于每月23日前报送应急管理局,旗应急管理局将适时通报有关情况。
(二)强化跟踪督办。各企业要对评估发现的风险隐患跟踪督办,对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一盯到底,确保“一装置一策”整改措施落实。
(三)严格开展检查。旗应急管理局将对全旗老旧装置安全风险整治情况开展检查,公开曝光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奈曼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