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冶金工贸企业:
为全面抓好全旗第四季度安全生产主要工作,深入推动全旗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本年度工作任务扎实完成,全面推动新《安全生产法》法律法规在我旗有力实施,深入有效治理各类风险隐患,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各项安全防范工作,经旗安委会、安委会办公室研究决定,在全旗开展安全生产第四季度大检查排查整治行动,现将具体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市、旗各级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及相关要求,贯彻执行新修订《安全生产法》法律法规,全面推进全旗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源头治理,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及时有效管控安全风险,认真落实防范人身事故措施,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确保全旗第四季度及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良好。
二、工作安排
本次大检查分为企业自查、各行业主管部门督查检查集中整治两个阶段。
(一)生产经营单位自查阶段(10月30日至11月10日)
各企业主管部门要督导单位要根据新《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全旗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专题方案要求,认真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不留死角、盲区,实行台账跟进和销号闭环管理,强化自身风险隐患辨识和安全生产基础投入保障,严格落实施工作业、生产经营安全防护措施管理,规范企业安全责任落实档案软件管理,并实行向行业主管部门日报送检查整改情况清单机制,着力分析自身企业监管漏洞和建立完善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双重机制。
(二)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全面检查阶段(11月10日至11月20日)
各地和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气候变化形势和季节性生产经营活动规律特点,以及当前的疫情防控需要,在研判分析第一阶段企业自查自改情况前提下,掌控各类企业风险隐患突出环节和治理难点,制定行之有效的检查治理方案,采取检查和行业部门联合督导检查方式,深入企业进行全排查,帮助企业精准辨识风险,查找监管盲区和整改漏项不足,确保实行清单制逐项整改到位,形成缜密的排查治理链条,进一步提升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管理水平全力,在第四季度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完成。
三、重点检查内容
(一)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要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在用电梯、供热用锅炉、游乐设施、危化品管道、压力容器等重点特种设备,检查在用特种设备和安全附件的注册登记、定期检验、人员持证上岗、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检查记录、设备运行记录、维护保养、应急预案、安全值班等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严肃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
(二)冶金等八行业安全检查:要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情况,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建设情况,防高处坠落、有限空间中毒窒息生产安全事故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安全生产“三同时”执行情况,安全警示标志及报警装置设置情况,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风险辨识、审批、现场监护、作业防护措施、教育培训等情况,严密排查加强有限空间施工作业安全。
(三)供电、供热部门:要加强线路、管道设备巡查检查维护,常态宣传并督导各地做好农村牧区用电安全,做好农村电网电路、用电设备巡检、维修、保养等工作,并协同所在各辖区做好用电路周围障碍物清除工作,避免由于供电设备线路问题引发的森林草原等各类火灾事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秋冬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领导班子主要成员要深入现场、亲临一线,督促督导。保证检查时间、人员、经费,认真开展基层单位普查摸底,建立档案,明确责任分工,制定执法或检查计划,编制检查表和检查文书,开展检查人员业务培训,定期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解决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保证检查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对任何安全隐患、非法违法行为,始终坚持坚持零宽容、零忍耐、施重拳、下猛药,采取关闭取缔一批、上限处罚一批、停产整顿一批、严格追究一批、公开曝光一批的惩处措施,依法严查快处非法违法行为。
(二)突出工作重点,落实安全责任。各地、各行业领域、各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对行业领域企业的重点部位、薄弱环节要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大检查以企业自查、自纠、自改为主,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和安全保障措施,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即查即改,落实责任。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要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具体防范措施,安排专人、要求限时作出整改,同时要加强联合执法和行政处罚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持加强警示教育和高压震慑,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对检查中未发现的隐患或对发现的隐患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而形成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企业,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加强宣传教育。按照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奈曼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及《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具体工作落实方案,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投保情况纳入重点检查内容,行业主管部门要督导深入推动本领域重点和高危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险投保,深入督导企业对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贯情况以及对照法律条文加强安全管理的整改落实情况,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在本次大检查行动总结过程将督到推进新《安全生产法》有效落实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投保情况纳为重点,全面推动全旗各行业领域企业将主体责任落实落地。
奈曼旗应急管理局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