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奈曼旗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开展实地抽样核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18 浏览次数:161

灾险普办〔20217号

 

于奈曼旗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开展实地抽样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旗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扎实有效推进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在前期普查对象清查、清查数据录入的基础上,全面掌握我旗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开展情况,加快推进全旗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进度。根据《奈曼旗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旗普查办决定自2021年10月18日开始,全旗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开展实地抽查核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核查内容

各任务承担部门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可自行抽样或委托具有专业背景的第三方进行,但核查比例不得低于方案要求比例。

实地抽查核查重点对前期调查数据的规范性、完备性和准确性进行核查,确保各调查对象数据信息、空间位置均准确无误,为后期区划评估工作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撑。

二、核查时间

实地抽样核查工作要在2021年10月30日前完成,具体实施核查时间由各普查任务部门自行安排。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苏木乡镇场街道、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实地抽查核查工作,以此次核查为契机,对本单位普查工作进行一次认真自查总结,做实、做细核实留档工作。

(二)及时总结报告。各普查任务承担部门核查组在旗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核查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梳理总结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经验做法,向旗普查办提交核查情况报告,提出工作意见建议。

(三)严守工作纪律。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防走过场、一般化。严格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

 

 

奈曼旗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    

  综合风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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