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转发《通辽市安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内蒙古 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燃气安全 专项整治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24 浏览次数:154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旗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深入汲取近期燃气领域事故教训,按照自治区、通辽市安委会工作要求,现将《通辽市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各地、有关部门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全旗秋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重点工作,深入排查城镇燃气方面安全风险隐患,经旗安委会研究决定,为巩固全旗第三季度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确保城镇燃气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持续良好稳定,由旗住建部门牵头,联合旗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消防救援大队等职能部门,建立城镇燃气安全长效管控机制,联合开展燃气经营运输企业、餐饮娱乐场所、农牧区、农资市场、瓶装液化气销售等燃气行业领域执法检查行动,各苏木乡镇(场)街道依法对本辖区燃气经营使用领域进行检查排查,密切配合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和广泛开展宣传警示教育,确保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将本次专项整治情况于12月13日前形成书面材料(包括:专项整治排查整改台账、现场检查情况、治理实效总结)报至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邱德伟;联系电话:15047481622;报送地址: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楼501办公室),重要信息需及时报送。由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总后,于12月15日前报至旗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张帅;联系电话:15248765423;报送地址:旗蒙东5G智慧产业园东侧三楼,旗应急管理局304办公室),旗安委办将实际工作开展情况上报通辽市安委会办公室。

 

 

奈曼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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