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转发《奈曼旗人大常委会印发<关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执法检查报告 的审议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04 浏览次数:143

奈安委办﹝2021﹞68号

 

奈曼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转发《奈曼旗人大常委会印发<关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执法检查报告

的审议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旗安委会成员单位:

现将《奈曼旗人大常委会印发<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认真研究报告审议意见,全面加强全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结合全旗秋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要求,确保全旗第四季度各行业领域安全防范检查治理到位,着力提升全旗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能力水平,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统筹协调,各属地、部门、单位要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完善建立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明确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广泛普及防火知识技能,开展好全旗2021年度“119”消防宣传月活动,不断完善基层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创建消防安全示范单位,构建“网格化”监督管理模式,着力提升各领域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二、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

当前进入第四季度,全旗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控工作尤为突出紧迫,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属地和行业领域实际情况和规律特点,按照全旗秋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方案以及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具体要求,组织企业和重点管控单位、场所自查自改,各属地和行业主管部门跟进排查督查,加强跟踪问效整改方式,全力排查整治各领域消防安全隐患,强化劳动、人员密集、“多合一”场所,森林草原重点防火区域,城镇居民区和高层建筑,燃气经营销售单位等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治理,深化源头管控,对排查出重大隐患要实行集中整治攻坚,坚决销号管理,直至将风险隐患彻底消除,以有力举措推动全旗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目标扎实完成。

三、加强宣传教育,增强防范自觉意识

各地、各部门要强化工作措施,充分利用媒体、公众号等渠道,采取多样形式常态化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和城镇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积极拓展宣传覆盖面,大力宣传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预防处置逃生知识技能,全面提升全旗各级社会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提高各类火险、火情的应急指挥响应和救援处置能力,统筹并维护好各类防火救援队伍和设施机具,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五进”等警示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郁氛围,有力筑牢全旗各级消防安全防线。

四、提高工作信息报送质量

各地、各部门要系统梳理本年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取得的实际成效和任务完成情况,结合第四季度大检查整治工作进展,对本年度消防安全监管工作进行总结,要按照全旗“百日攻坚”大检查行动工作安排,在各阶段,突出排查详实数据和治理成效印证材料,于每阶段工作结束前(分别为2021年119日、2022年218日和225日)报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旗消防救援大队,联系人:李艳超,联系电话:0475-421231615848590262;地址:治安路与孟家段大街交汇处,电子邮箱:58366032@qq.com

五、加强督导问效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控工作,旗政府督查室、旗安委会办公室、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将适时开展联合督查巡查,对各地和有关部门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监督管控和检查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导问效,对工作进展拖沓滞后、履职尽责严重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和火险火情的属地、部门采取约谈、通报和严肃罪责问责处理。

 

 

                    奈曼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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