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秋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01 浏览次数:166

 

 

 

 

 

 

 

奈安委办﹝2021﹞64号

 

奈曼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秋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

行动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旗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全面抓好全旗第四季度安全生产主要工作深入推动全旗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本年度工作任务扎实完成,全面推动新《安全生生产法》法律法规在我旗有力实施,深入有效治理各类风险隐患,根据气候特点和生产经营活动规律,切实做好岁末年初,特别是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胜利召开期间,各项安全防范工作,经旗安委会研究决定,在全旗开展安全生产第四季度大检查排查整治行动,现将具体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本次大检查分为企业自查、各行业主管部门督查检查集中整治个阶段。

(一)生产经营单位自查阶段(1030日至1110日)

各属地和行业主管部门要督导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企业根据新《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全旗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认真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不留死角、盲区,实行台账跟进和销号闭环管理,强化自身风险隐患辨识和安全生产基础投入保障,严格落实施工作业、生产经营安全防护措施管理规范企业安全责任落实档案软件管理,并实行向行业主管部门日报送检查整改情况清单机制,着力分析自身企业监管漏洞和建立完善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双重机制。

(二)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全面检查阶段(1110日至1130日)

各地和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气候变化形势和季节性生产经营活动规律特点以及当前的疫情防控需要,在研判分析第一阶段企业自查自改情况前提下,掌控各类企业风险隐患突出环节和治理难点,制定行之有效的检查治理方案,采取检查和行业部门联合督导检查方式,深入企业进行全排查,帮助企业精准辨识风险,查找监管盲区和整改漏项不足,确保实行清单制逐项整改到位,形成缜密的排查治理链条,进一步提升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管理水平力,在第四季度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完成。

二、重点检查内容

(一)消防安全检查:要围绕生产加工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餐饮酒店、文化娱乐、易燃易爆九小”、“多合一”场所、城中村等重点区域重点检查各类企业单位场所系统排查: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是否存在公共火灾隐患,公共消防设施是否配备到位并正常使用厂房、库房、员工集体宿舍等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是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施工单位冬季现场消防管控情况,建筑防火间距、防火防烟分区、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易燃易爆物品采购、存放、使用、清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电器产品使用及其线路设计、维护保养、检测是否符合技术要求是否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是否存在违规住人及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问题是否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组织消防演练

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强化防火宣传、严格野外火源管控,切实行动起来,全面清除林缘、林内、林间、坟地、道路两侧以及沟谷内的杂草,减少可燃物,保证形成完备的阻隔系统,一旦发生火灾要确保内火不外延、外火不侵入,进一步加强防火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及扑火队伍统筹,执行应急指挥体系和地区间协调机制,加强磨合演练,确保发生火灾后协调顺畅,及时扑救,以防小火酿大灾。

(二)道路交通安全检查:要加强秋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开展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治理,查处无牌无证、酒驾毒驾、“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情况;打击危化品无证经营、充装、运输,非法改装、认证,违法挂靠、外包,违规装载等非法运输行为打击客车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及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和长途客车夜间违规行驶等非法营运行为;加强事故易发多发路段路口和降温、降雪等恶劣天气的交通管控,加强学生接送车、物料运输车辆、农业机械车辆、建筑施工车辆、网约电动车等重点车辆和重点时段、重点人群的交通安全检查,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和重点路段巡查检查,减少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

(三)烟花爆竹安全检查:针对季节烟花爆竹销售经营燃放等特点规律,重点检查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是否取得有关许可证照;烟花爆竹仓库是否存在超量储存、超员作业或在库房内拆箱分装等违法行为销售点是否集中、连片或在居民楼内设置严厉打击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违法行为。

(四)燃气、油气领域安全检查:各地和有关部门深刻汲取近期燃气爆炸事故教训,严加警示、系统深入排查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管理和管道、设备安全运行情况以及老旧小区燃气管道设施安全运行情况,依法安装自动报警设备,及时整改事故隐患;秋收农忙季节要规范整顿成品油市场,严厉查处非法经营成品油、黑运输车辆和违规倒油行为要加强瓶装液化气经营单位安全检查,严厉查处液化气供气单位消防责任不落实、经营现场管理混乱,从业人员无证上岗、气瓶超期未检、违规导气、沿村转巷销售液化石油气等行为要督促天然气供气单位加强对居民用气的宣传和日常巡检,加强对用气车辆的检查登记;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检查,取缔证照不全、在地下、半地下空间违规使用燃气的单位,依法查处无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未经培训、气瓶超期未检或使用过期报废、气瓶、防火间距不足、气瓶间不符合规范、燃气管道、气管、减压阀、用电设备、通风设备、防雷防静电设备、消防器材等不符合规定、无应急预案或为应急处置措施演练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非煤矿山安全检查: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全面开展非煤矿山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秋冬季施工作业要结合天气形势,加强施工场地转载运输、电气设备线路巡查检修以及人员的个人防护措施,对露天矿山着重对边坡稳定状况进行检查,严格按照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严格管控施工作业现场车辆运输安全和严厉打击无证开采、越层越界、证照不全以及以采代探、非法转让、一证多矿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停产停业矿山要加强安全防范督导检查

(六)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各环节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立健全和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内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配备和持证上岗情况,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联保责任落实情况,领导干部带班值班情况,开展“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自动化改造情况,安全标准化达标推进情况,应急预案管理情况等。

(七)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要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在用电梯、供热用锅炉、游乐设施、危化品管道、压力容器等重点特种设备,检查在用特种设备和安全附件的注册登记、定期检验、人员持证上岗、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检查记录、设备运行记录、维护保养、应急预案、安全值班等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严肃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

(八)建筑项目施工安全检查:要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起重机、物料提升机、升降机、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落实防范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情况;依法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加强对户外保温、外广告、房屋修缮、农民建房等室外安装、吊装作业的施工安全检查,督导小区物业的定期巡检,要加强冬季停工场地的安全督导和监控,对看守人员要加强安全教育,实行日常场地内巡查维护制度,确保场地内机械设备牢固稳定,严格要求看守人员注意用电安全,确保不因违规使用各类电器设备取暖引发火灾等安全风险事故。

(九)冶金等八行业安全检查:要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情况,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建设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安全生产“三同时”执行情况,安全警示标志及报警装置设置情况,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风险辨识、审批、现场监护、作业防护措施、教育培训等情况,严密排查加强有限空间施工作业安全。

(十)供电、供热部门要加强线路、管道设备巡查检查维护,常态化宣传并督导各地做好农村牧区用电安全,做好农村电网电路、用电设备巡检、维修、保养等工作,并协同所在各辖区做好用电路周围障碍物清除工作,避免由于供电设备线路问题引发的森林草原等各类火灾事故。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秋冬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领导班子成员要深入现场督导。保证检查时间、人员、经费,认真开展基层单位普查摸底,建立档案,明确责任分工,制定执法或检查计划,编制检查表和检查文书,开展检查人员业务培训,定期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解决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保证检查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对任何安全隐患、非法违法行为,始终坚持零宽容、零忍耐、施重拳、下猛药,采取关闭取缔一批、上限处罚一批、停产整顿一批、严格追究一批、公开曝光一批的惩处措施,依法严查快处非法违法行为。

(二)突出工作重点,落实安全责任。各地、各行业领域、各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对行业领域企业的重点部位、薄弱环节要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大检查以企业自查、自纠、自改为主,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和安全保障措施,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即查即改,落实责任。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企业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具体防范措施,安排专人、要求限时作出整改,同时要加强联合执法和行政处罚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持加强警示教育和高压震慑,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对检查中未发现的隐患或对发现的隐患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而形成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企业,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加强宣传教育。按照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奈曼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及《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具体工作落实方案,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投保情况纳入重点检查内容,行业主管部门要督导深入推动本领域重点和高危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险投保,深入督导企业对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贯情况以及对照法律条文加强安全管理的整改落实情况,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在本次大检查行动总结过程将督导推进新《安全生产法》有效落实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投保情况纳为重点,全面推动全旗各行业领域企业将主体责任落实落地。

(五)工作报送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本次大检查行动各阶段的时间节点要求,及时总结梳理各类工作信息和排查治理数据,并于12月5日前将形成本地、本部门秋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报告,将相应的工作印证材料(包括:排查整治台账、文字图像等)一并以书面形式经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旗安委会办公室。旗安委会办公室将结合本次各地各部门大检查行动开展情况于年末开展2021年度全旗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同时将大检查治理成效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年末两节(元旦、春节)期间全旗安全生产防范督查检查行动,统一向旗委、旗政府、旗安委会作出汇报,对工作开展不力、排查整治效果不明显、严重懈怠工作拖沓的属地和有关部门要进行集中通报,各地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并完成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

 

报送地址:旗蒙东5G智慧产业园综合办公楼东侧三楼,旗应急管理局304办公室

系 人:  帅     

联系电话:0475-422064715248765423

 

 

奈曼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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