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新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学习宣贯暨《奈曼旗灾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编制工作》业务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06 浏览次数:163

奈曼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举办新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学习宣贯暨《奈曼旗灾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编制工作》业务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旗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已于2021年6月10日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9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深入贯彻学习宣贯新《安全生产法》,全面提升全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领域业务能力和素质水平,同时,有效推进全旗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经旗安委会研究,决定举办新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学习宣贯暨《奈曼旗灾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工作》业务专题培训班,现将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要内容

(一)新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点内容解读;

(二)奈曼旗灾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工作。

二、培训时间地点

(一)培训时间:9月9日(周四)上午8点30分至12时。

(二)培训地点:旗党校二楼西侧会议室。

三、参训人员和相关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需根据工作分工指派分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分管领导及1名专职工作人员,共2人参加本次培训,并填写《新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学习宣贯暨<奈曼旗灾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工作>业务专题培训班参会人员回执单》(附件1),并于9月7日下午16点前报送至旗安委办,旗安委办将根据回执单填报情况统筹并协调培训工作相关事宜。

(二)会议原则不得请假,同时,请参会人员全程佩戴一次性口罩,提前20分钟进入会场。

系 人:张帅

联系电话:4226515、15248765423

附件1:《新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学习宣贯暨<奈曼旗灾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工作>业务专题培训班参会人员回执单》

 

 

奈曼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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