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奈曼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奈曼旗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奈政字〔2020〕239号)要求,本着“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自发布公告之日起,下列事项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划转至奈曼旗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由奈曼旗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负责办理,并启用奈曼旗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行政审批专用章。
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划转事项(7项)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2、粮食收购企业信息备案
3、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审批
4、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5、工业基本建设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6、工业基本建设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
7、粮油仓储单位备案
二、办理形式
奈曼旗政务服务大厅三楼37、38号窗口现场办理或登陆内蒙古政务服务网(蒙速办)网上办理。原主管部门已受理的事项,继续由原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确保事项办理的完整性。
三、咨询电话
0475-4228703。
特此公告。
奈曼旗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