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奈曼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奈曼旗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奈政字〔2020〕239号)要求,本着“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自发布公告之日起,下列事项由教育体育局划转至奈曼旗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由奈曼旗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负责办理,并启用奈曼旗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行政审批专用章。
一、教育体育局划转事项(12项)
1、教师资格认定
2、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
3、校车使用许可
4、举办体育竞赛活动的许可(全县性)
5、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成立和变更审查
6、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许可
7、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8、临时占用公共场所体育场(馆)设施审批
9、全民健身设施拆迁或者改变用途批准
10、运动员等级称号的授予(三级)
11、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授予(三级)
12、民办学校章程修改事后备案
二、办理形式
奈曼旗政务服务大厅三楼18号窗口现场办理或登陆内蒙古政务服务网(蒙速办)网上办理。原主管部门已受理的事项,继续由原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确保事项办理的完整性。
特此公告。
奈曼旗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