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政公字(2020)1号
奈曼旗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旗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经旗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奈曼旗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7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奈曼旗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的验收之年。做好今年政务公开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通辽市有关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让公开成为自觉,让透明成为常态,用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
一、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一)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学信息公开。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全方位解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及本地区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推动复工复产复学的政策信息及工作进展情况,公开咨询电话,为复工复产复学创造有利条件,加快恢复经济社会运行秩序。
(二)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公开和公共卫生知识普及。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主动公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培训,增强社会公众特别是应急预案执行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切实发挥应急预案实际效用。大力加强公共卫生知识日常普及工作,特别是对公众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养成的好习惯好做法,通过科普作品等形式加强宣传推广,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
(三)落实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按照《通辽市行政机关公文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和《通辽市行政机关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办法》(通政办发〔2017〕26号)规定,进一步完善发文稿纸的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在发文稿纸适当位置增设“公开属性”和“公开方式”的勾选内容,对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文书(包括命令、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纪要等)明确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同审批,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对没有明确公开属性且未依法依规说明不公开理由的不予印发。公开属性包括全文公开、删减后公开、不予公开以及不公开理由,公开方式包括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四)做好现行规范性文件公开。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8〕5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规定》(内政办字〔2019〕47号)要求,通过政府公报、政府门户网站、“三务”公开网、政务新媒体、报刊、广播、电视、公开栏等途径及时公开现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并以新闻发布会、政策例行吹风会、在线访谈、专家解读等方式进行解释说明,使社会各界及时了解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的背景及有关内容。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建立本级“文件库”,逐步实现对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府信息的规范化、精细化、动态化管理。提升“文件库”智能化水平,丰富检索、下载功能,确保文件底数明、易查询、好获取。
(五)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公开。旗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在此基础上组织编写本级政府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全面公开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
(六)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围绕《奈曼旗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坚决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大力发展现代农牧业、扶持实体经济做大做强、加速发展现代服务业、建设生态宜居美丽家园、全面深化改革、持续增进民生福祉等重点工作任务及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参照国务院部委印发的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的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投标信息、土地征收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8类信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保障性住房分配、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以及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等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要及时公开执法检查对象、执法人员随机抽取情况和检查结果,按月公开本地区财政收支情况,加大过程信息和结果信息的公开力度。要主动公开涉及市政建设、公共服务、公益事业等方面的政府信息,苏木乡镇政府还应根据本地方具体情况,主动公开贯彻落实农业农村政策、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筹资筹劳、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七)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结合职能部门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确保2020年10月底前完成基层政府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和公开工作,提升基层政府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抓紧构建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凡是直接涉及相对人权益的重大行政决策,都应以适当方式听取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意见。以用权公开为导向,重点聚焦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关键岗位,按照编制完成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进行信息公开,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
(八)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提高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树牢法治思维,以完善内部制度为抓手,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为重点,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规范,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妥善办理涉及公共卫生事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公开后将损害公共利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定禁止公开情形外,最大限度向申请人提供相关信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维护政府公信力。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对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收集的个人信息,要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保管并妥善处理。要加强与旗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络沟通,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法依规答复,坚决避免由此产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被纠错。
二、打造政务公开平台矩阵
(九)推动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推动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合、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坚决避免政府网站过度媒体化。
(十)加强政府系统蒙古文政务网站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政府系统蒙古文政务网站群管理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字〔2019〕52号),严格落实蒙古文政务网站建设管理责任,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格式、统一规范建站的要求,做好政府系统蒙古文政务网站集约化平合的规划建设,丰富发布内容,优化设置浏览、搜索、下载功能。加强与上级蒙古文政务网站互联互通、协同联动,发挥蒙古文政务网站集群效应。
(十一)加强对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监控。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加强对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监督,规范运营管理,建设利企便民、亮点纷呈、人民满意的“指尖上的网上政府”。要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的衔接,坚持数据同源、信息同步,形成政务公开平台矩阵,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十二)继续做好政府公报。进一步突出政府公报的权威性,使其在多样化的传播渠道中更好发出政府权威声音。图书馆、档案馆、政务服务中心等为群众集中服务场所要设置政府信息查询专区和纸质版政府公报免费赠阅点,进一步提高社会影响力和覆盖面。要实现政府公报电子版全部创刊,结合本地实际条件出版纸质版,健全旗政府公报架构体系。
三、提升政策解读回应实效
(十三)助力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全面阐释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实时发布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相关政策信息,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释放更多积极信号,为有效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努力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十四)改进政策解读工作。加强对政策解读工作的规范、监督和调度,严格落实政策文件“谁起草、谁解读”和“三同步”(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工作要求,从源头上规范政策解读工作。落实好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政策性文件解读“第一发言人”职责,每年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1次,不断提高非文字解读比例。坚决杜绝庸俗化解读,把“纸上写的”解读为“实际做的”,把需要经过努力才能实现的工作目标解读为群众已经实际享受的政策红利。
(十五)有效回应社会关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了解群众关切,做好解疑释惑工作。要切实增强敏锐性和预见性,密切跟踪市场对政策的反应,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做到主动发现、及时处置。对经济社会发展热点、群众办事堵点痛点,要及时发出权威声音,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推动解决相关问题,防范化解潜在的风险隐患。
四、继续优化政务服务
(十六)推动规则和标准公开透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对监管规则和标准的公开,分门别类加以整理,实时予以更新,提供在线检索、离线下载等延伸服务。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窗口服务,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捷的政策咨询,不断提高公开质量、优化公开后的服务,更好助力市场监管能力提升。继续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公正监管中的作用,以公开强化监管,既要通过政务公开加强对监管部门监管行为的监督,规范和约束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又要通过企业信息公示加强对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打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秩序。
(十七)加强与政务服务的融合发展。结合政务服务实际,确保2020年底前在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大厅、机关公共区域设置政务公开专区、专栏,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公报》及相关配套制度等公开到位。同时,要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要落实政务服务一次告知制度。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作用,提高政务服务信息推送精准度,提升以公开促服务的能力。
五、夯实工作基础
(十八)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加强政府信息日常管理,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制度,对政府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后管理,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规范发布政府信息(包括索引号、主题分类、发文机关、成文日期、标题、发文字号、发布日期、主题词等8个核心元数据),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动态调整更新,切实解决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做好政府网站、“三务”公开网政务公开栏目规范建设和内容更新维护工作,坚决杜绝长期不更新和空白栏目的出现。
(十九)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确定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人员负责,并报旗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要切实承担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定期组织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旗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强化调度监管,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旗政务公开工作。
(二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理顺和完善工作机制,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要统一政务公开标准格式,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内容。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转发<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函》(国办公开办函〔2020〕2号),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标准;各地区、各部门落实本要点的主要情况,要依法准确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